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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情况的通报

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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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15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情况的通报

    皖安监健〔2016〕2号

    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1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的通知》(皖安监健〔2015〕15号)要求,2015年3月至9月,我局委托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全省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测范围

    本次监督检测59家企业。按行业分为:水泥制造企业10家、木质家具制造企业8家、铅酸蓄电池企业5家、石材加工企业8家、石英砂加工企业4家、制鞋企业4家、冶金企业4家、矿山(不含煤矿)企业6家、化工企业3家、塑料制品企业2家、铸造企业1家、玻璃制品企业1家、皮革加工企业1家和其他2家;按行政区域分为:合肥市7家,滁州、六安、宣城市各6家,安庆市5家,阜阳市4家,宿州、蚌埠、马鞍山、芜湖、铜陵、池州市各3家,淮北、亳州、黄山市各2家,淮南市1家,覆盖全省16个直辖市。

    在监督检测59家企业中,有20家完成控制效果评价,开展率33.9%;有22家完成现状评价,开展率37.3%;有28家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其中6家未达到最低要求),开展率47.5%(见附件9);有5家停产企业未检测(分别是:天长市千秋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县东海石材厂、金寨县冠发石材厂、安徽东至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安徽省矿能电池电源公司),调整了5家检测企业,实际检测59家。

    二、检测结果

    本次监督检测,共采集样品及数据1405份,检测岗位(工种)284个,其中检测合格岗位(工种)115个,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为40.5%(见附件1-8)。

    (一)水泥制造:采集水泥总尘和呼吸性粉尘样品及噪声等共175份,共检测了34个岗位(工种),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52.9%。各类样品(数据)岗位(工种)检测合格率分别为:粉尘60.0%、噪声64.7%。

    (二)石材加工:采集总尘和呼吸性粉尘样品(矽尘)及噪声数据等共140份,共检测了24个岗位(工种),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33.3%。各类样品(数据)岗位(工种)检测合格率分别为:粉尘70.0%、噪声28.6%。

    (三)石英砂加工:采集总尘和呼吸性粉尘样品及噪声数据等64份,检测了13个岗位(工种),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30.8%。各类样品(数据)岗位(工种)检测合格率分别为:粉尘33.3%、噪声37.5%。

    (四)木质家具制造:采集粉尘、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样品及噪声数据等213份,共检测了45个岗位(工种),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37.7%;各类样品(数据)岗位(工种)检测合格率分别为:粉尘63.6%、苯22.2%、甲苯100%、二甲苯100%、甲醛100%、噪声71.1%。

    (五)铅酸蓄电池:采集铅尘、铅烟样品及噪声数据等112份,共检测了26个岗位(工种),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11.5%。各类样品(数据)岗位(工种)检测合格率分别为:铅尘或铅烟15.4%、噪声80.0%。

    (六)矿山(不含煤矿):采集粉尘样品及噪声数据等107份,共检测了19个岗位(工种),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5.3%。各类样品(数据)岗位(工种)检测合格率分别为:粉尘17.6%、噪声13.3%。

    (七)其它各行业的岗位(工种)检测总体合格率分别为:制鞋71.9%、冶金77.8%、化工91.3%、铸造0.0%、玻璃制品16.7%、塑料制品7.1%、皮革加工50.0%、其它5.0%。

    三、检测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水泥制造:水泥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水泥粉尘和噪声,近年来,我省采取了创建示范企业及召开现场会等多种措施,绝大多数企业对水泥包装和装车环节均进行了除尘系统改造,岗位粉尘检测总体合格率在50%以上,但仍存在部分企业粉尘超标严重的情况,最高超标在60倍以上。

    (二)石材加工:均为私营的小、微型企业,部分干法作业粉尘较重,且主要为矽尘,总尘最高超标127.7倍,呼尘最高超标25.6倍。切割和打磨岗位噪声超标严重,检测岗位中近半数8小时等效声级在90 dB(A)以上,其中最大8小时等效声级为105.4dB(A)。

    (三)石英砂加工:多数企业处于关停状态。仅检测了4家企业,其中接料口岗位矽尘总尘最高超标19.2倍,呼尘最高超标10.5倍。

    (四)木质家具制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苯系物和噪声等,检测结果喷漆作业中的苯超标,最高超标3.2倍。

    (五)铅酸蓄电池: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铅烟、铅尘和噪声。浇铸、涂片、分片、包装和焊接等岗位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情况,其中分片岗位铅尘最高超标72.6倍,铸焊岗位铅烟最高超标55.7倍。

    (六)矿山(不含煤矿):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和噪声。超标岗位主要为井下凿岩、掘进和地面破碎,其中破碎岗位粉尘最高超标19.2倍。

    四、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监督检测的重要性。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是了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的有效途径,也是为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的重要依据,对提高和改善职工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发生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都具有重要意义。开展监督检测是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程度方式之一,不代替用人单位应当履行法定的定期检测。本次监督检测仅选取了部分具有代表性的检测岗位和部分有毒有害物质,并非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全面检测。岗位(工种)检测合格,不替代所测岗位(工种)职业病危害总是合格的,因此,要科学、全面看待本次监督检测结果。

    (二)积极开展监督检测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本地监督检测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通知》(皖安监健〔2015〕2号),确定本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重点县(区)、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人群,实施重点监管。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重点治理企业、特别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集中区进行监督检测,及时了解企业职业病危害情况,以便针对性地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三)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各地要针对本次监督检测暴露出的水泥制造、石材加工等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跟踪监督检查,并举一反三,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要重点跟踪督促本次检测超标值达5倍以上、噪声达95dB(A)以上的28家企业(附件中有“*”标识的企业)的整改,我局将这些企业继续列为今年的监督检测对象。请各有关市于2016年4月底前,将28家严重超标企业落实整改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情况、2013年以来职业卫生现状评价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情况、2014年以来职业健康体检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情况、本次检测超标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与效果)报告我局。

    (四)督促本次监督检测的59家企业全部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重点工作。请有关市安全监管局责令本次监督检测企业中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以及基础建设活动不达标的企业限期整改,并在2016年4月底前将整改情况一并报告我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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