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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来源:转载2023/2/8 17: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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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网介绍-煤矿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来自安全培训。

      1.带班人员不下井,工人有权不下井;

        2. 带班人员早出井,工人有权早出井;

        3. 安全隐患不排查,工人有权不作业;

        4. 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工人有权不执行;

        5. 没有安全措施,工人有权不开工;

        6. 不组织班前安全学习,工人有权不下井;

        7. 未进行“三位一体”(班长、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工人有权不开工;

        8. 检测监控系统安装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工人有权不开工;

        9. 不配全合格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工人有权不下井;

        10. 避灾路线不标识,工人有权不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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