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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加油站安全消防给水与灭火剂

来源:转载2023/2/8 1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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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病网介绍-油库加油站安全消防给水与灭火剂,来自安全培训。

      充足的水源,完善的供水系统,适用的灭火剂是油库加油站消防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消防给水的一般要求

      着火油罐和相邻油罐冷却在扑救油罐火灾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大量灭火案例证明,充足的水源是灭火成功的关键,决定着灭火的成败。油罐冷却水系统设置要求如下:

      1.单罐容量不小于5000m3或罐壁高度不小于17m的油罐,冷却水需要量较多,要满足水枪充实水柱要求,产生的后坐力很大,操作人员不易控制,应设置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

      2.单罐容量小于5000m3且罐壁高度小于17m的油罐,冷却水需要量相对较少,需要水枪数和人员较少,满足水枪充实水柱要求时也容易操作,可设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或者固定式水枪与移动式水枪相结合的消防冷却水系统。

      二、消防水源与给水

      油库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压力差别较大。消防用水压力较高,生产和生活用水压力较低。为保证油库消防用水的需要,宜采用独立消防给水系统。特别是一、二、三、四级油库应设置独立消防水供给系统。五级油库一般靠近城镇,城镇给水管网就是油库的水源,再加上消防用水量小,所以可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共用给水系统。当油库所在地能够经常保持足量水源时,也可采用消防、生产、生活共用的给水系统。

      (一)消防水源

      油库加油站消防水源可采用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消防水池供给。

      1.利用给水管网供水时可利用城镇给水管,利用天然水源给水时应有可靠取水设施,枯水期能够保证供水需求量;利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经常保持足量储水。

      2.为防止火灾对取水的威胁,天然和消防水池取水口(取水井)距被保护建筑的距离,低层建筑不宜小于15m,储油罐不宜小于40m;用消防车取水时,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为150m。

      3.油库水源及供水系统见图7—5。

     

      (二)消防给水

      消防给水的要求主要有给水压力、给水管网、消防用水量、给水范围、供水强度、冷却方法、供给时间等。

      1.消防给水压力

      当油库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最不利点灭火所需要的压力;当油库采用低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保证每个消火栓出口处在达到设计消防水量时,给水压力不应小于0.15MPa;消防给水系统应保持充水状态;严寒地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冬季可不充水。

      2.给水管网

      一、二、三级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环状敷设;四、五级石油库油罐区的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枝状敷设;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000m3且油罐单排布置的油罐区,其消防给水管道可采用枝状敷设。一、二、三级油库油罐区的消防水环形管道的进水管道不应少于2条,每条管道的给量应能满足全部消防用水量。

      3.消防用水量

      油库的消防用水量,应按油罐区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它包括扑救油罐火灾配置泡沫最大用水量、冷却油罐最大用水量和消防人员保护用水量的总和。五级油库消防用水量,应按油罐消防用水量与库内建、构筑物的消防计算用水量的较大值确定。

      4.油罐消防冷却水的供水范围

      (1)着火的地上固定顶油罐以及距该油罐罐壁不大于1.5D(D为着火油罐直径)范围内相邻地上油罐应冷却;当相

      邻地上油罐超过3座时,应按其中较大的3座相邻油罐计算冷却水量。

      (2)着火浮顶、内浮顶油罐应冷却,其相邻油罐可不冷却。当着火的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浮盘是浅盘、浮舱用易熔材料制作时,其相邻油罐应冷却。

      (3)距着火的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罐壁距离小于0.40(D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范围内的相邻油罐受火焰辐射热影响比较大的局部应冷却。

      (4)着火的覆土油罐及其相邻的覆土油罐可不冷却,但应考虑灭火时的保护用水量(指人身掩护和冷却地面及油罐附件的用水量)。

      (5)着火的地上卧式油罐应冷却,距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1/2范围内的相邻罐也应冷却。

      5.供水强度

      (1)地上立式油罐消防冷却水供水范围和供给强度不应小于表7—7的规定。

     

      (2)覆土油罐的保护用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0.3L/s•m,用水量计算长度应为最大油罐的周长。

      (3)着火的地上卧式油罐的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6L/min•m2,其相邻油罐的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不应小于3L/min•m2。冷却面积按油罐投影面积计算。

      (4)距着火的浮顶油罐、内浮顶油罐罐壁0.4D(D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范围内的所有相邻油罐的冷却水量总和不应小于45L/s。

      (5)油罐的消防冷却水供给强度应根据设计所选用的设备进行校核。

      6.冷却方式

      (1)油罐采用固定冷却方式,油罐抗风圈、加强圈未设置导流设施时,其下面应设冷却喷水环管。冷却喷水环管上宜设置膜式喷头,喷头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m,喷头的出水压力不应小于0.1MPa。油罐冷却水的进水立管下端应设清扫口,清扫口下端应高于油罐基础顶面,其高差不应小于0.3m。

      (2)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应设控制阀和放空阀门。控制阀应设在防火堤外,放空阀门宜设在防火堤外。消防冷却水用地面水源时,消防冷却水管道上宜设置过滤器。

      7.消防冷却水最小供给时间

      (1)、直径大于20m的地上固定顶油罐(包括直径大于20m的浮盘为浅或浮舱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内浮顶油罐)应为6h,其他地上立式油罐为4h。

      (2)地上卧式油罐区为1h。

      8.油库消防系统的设置要求

      (1)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系统应设2个动力源。

      (2)消防冷却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采用正压启动或自吸启动,当采用自吸启动时,自吸时间不宜大于45s。

      (3)消防冷却水泵、泡沫混合液泵应各设1台备用泵。当消防冷却水泵与泡沫混合液泵的压力、流量接近时,可共用1台备用泵。备用泵的流量、扬程不应小于最大工作泵的能力。四、五级石油库可不设备用泵。

      9.当多台消防水泵的吸水管共用1条时,应有2条支管道接入水池,且每条支管道应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10.油库设有消防水池时,其补水时间不应超过96h。

      水池容量大于1000m3时,应分隔成2个水池,并应用带阀门的管道连通。

      11.消防冷却水系统应设置消火栓,其设置要求是:

      (1)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的消火栓设置数目,应按油罐冷却灭火所需消防水量及消火栓保护半径确定,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20m,且距着火罐罐壁15m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内。

      (2)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所设置的消火栓的间距不应大于60m。

      (3)寒冷地区消防水管道上设置的消火栓应有防冻、放空措施。

      三、灭火剂

      凡是能够有效地破坏燃烧条件,使燃烧中止的物质称为灭火剂。灭火剂按其形态分为液体灭火剂、气体灭火剂和固体灭火剂三类。

      (一)液体灭火剂

      液体灭火剂分为水、水添加剂、泡沫三种。

      1.水。水是一种天然灭火剂。冰和雪在消防中很少使用,液态形式的水在消防中应用最为广泛。

      2.水添加剂。物质溶解于水以后,其物理和化学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根据这一特点有选择地向水中添加某些有机或无机化合物,用以改进水的性能,提高灭火效率。这些添加剂有润湿剂、抗冻剂、流动性改进剂、增效剂、增粘剂、防腐剂等。

      水和水添加剂主要用于扑救A类火灾。

      3.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剂是一些化学物质的浓缩液,使用时通过专门设备和水按比例混合、稀释后,再与空气混合产生泡沫,以泡沫形式灭火。泡沫灭火剂按其发泡倍数(泡沫液和水、空气混合成泡沫后体积膨胀的倍数)分为低倍数泡沫灭火剂(发泡倍数在20以下)、中倍数泡沫灭火剂(发泡倍数在20-200)、高倍数泡沫灭火剂(发泡倍数在200以上);按用途分为普通泡沫灭火剂、抗溶泡沫灭火剂。其灭火作用主要是覆盖、冷却、稀释。

      (1)普通泡沫灭火剂。这类灭火剂适用于扑灭A类和B类中的非极性液体火灾。它包括蛋白泡沫灭火剂、氟蛋白泡沫灭火剂、水成膜泡沫灭剂、化学泡沫灭火剂、合成泡沫灭火剂等。

      (2)抗溶泡沫灭火剂。这种灭火剂的特点是适用于扑灭B类火灾中极性液体火灾。它包括金属皂抗溶性泡沫灭火剂、凝胶型抗溶泡沫灭火剂和抗溶化学泡沫灭火剂等。

      (二)气体灭火剂

      气体灭火剂分为卤代烷和不燃气体,它的特点是灭火效率高、灭火速度快,对设备无污染,弱点是使用范围小,只适用于有围护结构的空间使用,都具有一定毒性或对人体有危害(水蒸气容易烫伤人体)。其灭火作用主要是化学抑制或稀释。

      1.卤代烷灭火剂。卤代烷灭火剂是由氟、氯、溴等卤素原子取代低级烷烃(甲烷、乙烷)分子中的氢原子后得到的一类有机化合物。灭火中常用的有三氟一溴甲烷(1301)、四氟二溴乙烷(2402)、二氟二溴甲烷(1202)等。

      卤代烷灭火剂主要用于移动和固定灭火系统中,多用于移动灭火器。1211、1301、1202等灭火器的应用范围广,适用于扑救A类、B类、C类和带电设备火灾。但由于卤代烷灭火剂会造成臭氧层的严重破坏而被国际公约限制。

      2.不燃气体灭火剂。这类灭火剂对燃烧呈惰性的气体是通过稀释空气,减少空气中的含氧量来灭火的,主要有二氧化碳、水蒸气、氮气等。二氧化碳和氮气适用于固定和移动灭火系统,用于扑灭B类、D类和带电火灾;水蒸气适用于使用水蒸气的企业单位的固定灭火系统,用于扑灭A类、B类和C类火灾。

      C02灭火剂不含破坏臭氧层的物质,灭火时清洁无痕迹。但C02是一种中等毒性的气体,当C02浓度达到7%—9%时,会造成呼吸困难、呕吐、感觉麻木当浓度达到10%时,人在这种环境中停留lmin即会失去知觉,使用这种C02灭火器极易造成人身伤亡。

      (三)固体灭火剂

      固体灭火剂分为干粉和烟雾两种。

      1.干粉灭火剂。干粉灭火剂是一种干燥、易于流动的微细固体粉末。按用途分为普通干粉灭火剂和多用途干粉灭火剂。其灭火作用主要是化学抑制,它的最大弱点是抗复燃能力差。

      (1)普通干粉灭火剂。又称为BC干粉,它有碳酸氢钠盐干粉、碳酸氢钾盐干粉、氯化钾盐干粉、硫酸钾干粉、氨基干粉等,适用于扑灭B类、C类和带电火灾。

      (2)多用途干粉灭火剂。又称为ABC干粉灭火剂,它主要是以磷酸铵盐为基料的干粉,适用于扑灭A类、B类、C类和带电火灾。

      2.烟雾灭火剂。烟雾灭火剂是在发烟火药的基础上研制成的一种新型灭火剂。烟雾灭火剂是一种深灰色的粉末状固体混合物,燃烧后具有黑色火药特有的气味。它由氧化剂、还原剂和燃烧速度控制剂等组成;它在密闭的系统中可维持燃烧,不需要外界供给氧气;它只能充装于特制的发烟器,专门用来扑灭可燃液体拱顶油罐的火灾。其灭火作用主要是窒息、化学抑制,还具有一定的覆盖作用。   

      (四)各种灭火剂适用的灭火范围

      各种灭火剂适用的灭火范围见表7—8。

     

     

      (五)灭火剂的不相容性

      灭火剂的不相容性见表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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