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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级输电线路的通道安全管理 - 电力

来源:转载2023/2/8 17: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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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职业病网介绍-高等级输电线路的通道安全管理 - 电力 ,来自安全措施。

      电网安全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是现代社会的灾难,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是电力企业发展的基础。笔者结合近年来高等级输电线路创建工作,就输电线路通道管理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输电线路通道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树、线矛盾越来越突出 按照安徽省公司《关于转发协调统一基建类和生产类标准差异条款(输电线路部分)的通知》要求,对基建工程通道净宽规定如下:通道净宽度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通道附近主要树种自然生长高度的2倍。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自然生长高度的非主要树种的个别树木应砍伐。

      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运行单位执行220千伏线路边线15米,35千伏-110千伏线路边线10米范围内的速生树木全部清理,边线范围以外超高树木全部清理的运行要求。目前,建设单位仍坚持执行边线9米范围全部清理的通道标准。如果按照建设单位执行的标准完成后移交生产,输电线路运行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按运行标准继续清理通道内树障。两次不同人员反复进场,一是增加工作量,二是增加协调费用和成本。输电线路运行也不安全。

      在输电线路保护区内违章植树时有发生,电力企业没有执法权利,制止有很大难度。特别是保护区外超高树障清理难度、补偿费用越来越大。另外,一些煤矿用户的赔偿标准不断提高,造成电力线路维护单位与树主谈补偿费用难度加大。

      2、违章建筑及违章作业增多 随着城市和近郊农村建设的不断扩大,原来在农田上的高压线路,现在都被新建厂房、宿舍楼群所包围,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另外,在农村有的群众及农村基层组织对电力法规的观念意识淡薄,加上电网企业与地方规划、土地部门的关系协调不够,近年来多个乡镇出现了在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房、建厂等,有的直接在线路下建房。违章建房一旦造成既成事实的很难拆除。个别乡、镇、村打着招商引资旗号,不考虑电力设施保护实际情况,不予或者不听电力部门的劝阻、函告,执意在高压线路保护区内规划、兴建工业区,建设厂房。

      其次是违章作业事件时有发生,主要是修建道路、桥梁、铁路交跨电力线路时,施工方不采取防范措施野蛮施工,以及施工塔吊对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和运输车辆的违章作业等,严重危及线路设施及人身的安全。

      3、地方小煤窑在线路通道下方越界乱挖乱采,危及线路安全运行 近两年,由于线路附近煤矿越界无序采煤导致地面沉陷,铁塔基础的不均匀沉降造成了多次线路杆塔的倾斜,已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

      4、因钓鱼、盗窃电力设施外破事件造成线路跳闸 从省公司近两年事故通报中可以看出,60%的线路故障是由钓鱼、盗窃电力设施外破事件造成的。

      二、输电线路通道管理工作的几点措施

      1、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了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根据季节性工作的不同反复在电视台、报纸、乡镇广播宣传电力设施保护知识。

      线路运行人员利用巡线机会把印有线路设施保护宣传的练习簿、宣传年画、宣传单、宣传扑克牌、宣传漫画等发给线路沿线群众。与线路沿线学校签订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协议书,开展电力设施保护进课堂活动。通过宣传提高沿线群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做到电力法规常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输电线路安全运行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统一基建与运行维护保护区标准 基建工作要为生产运行维护服务,新建、扩建、改建架空电力线路需砍伐树木时,应当按国家有关电力线路运行规程规定砍伐出电力线路通道,电力建设单位应按省、市有关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树木产权所有者补偿费用,并与其签订安全协议,避免二次清障难题。

      3、多管齐下处理线路通道内违章树木及违章建筑 在处理线路通道内违章树木过程中,对一些新栽的小树或苗圃在每年的植树节前夕首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耐心细致地向乡镇领导说明线路通道管理与安全用电的重要性,以避免群众的经济损失。

      当前违章建筑和违章施工呈不断上升势头,并且控制难度加大,线路通道安全管理工作要取得成效,与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密不可分的。一是积极与市土地、规划、市容等部门配合,出台相关措施,制止在线路保护区内违法施工和建筑;二是在公司内部成立专门办公室,有保卫、生产、线路、营销、县公司、市郊所、配电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在公司内部形成联动机制,对违章建筑和违章施工采取停电和不予供电等手段,以有效制止违法施工和建筑事件。三是与地方电力主管部门联合成立电力行政执法队,专门从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电力行政执法队从宣传贯彻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重大危害电力设施安全和窃电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电力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受理违反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投诉和举报为主要职能。

      4、做好输电线路属地化管理工作 为调动各方面护线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乡镇供电所和农电工的护线作用,发挥他们环境熟、情况熟、信息快等有利条件,把各类电力线路事故隐患和违章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将35千伏及以上输电线路通道管理分解到基层供电所,实行属地化责任管理。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从“事后补救”走向“超前保护”,确保电力设施长治久安。

      5、群防群治,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 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活动中,一方面加大巡视检查和看护制度,对易盗区线路设备特殊巡视。另一方面针对案件高发的村镇地区设立群众义务护线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在全市各乡镇偏远地区、案件高发地区安装视频在线监视系统,实现时时监控线路运行情况的目的,从而防止线路设备被盗,违章建房等行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破坏、盗窃违法犯罪行为。

      6、加强线路通道规范化管理 要不断完善输电线路通道的规范化管理,在变电所、发电厂周围杆塔、重要交叉路口、被盗频发地区、村庄附近的输电线路铁塔上安装永久性电力设施宣传警示牌。在输电线路跨越可能出现钓鱼现象的河流,在输电线路下方河道两岸边树“高压危险,禁止钓鱼”的警示牌。对输电线路拉线靠近路边,农用机动车辆可能危急拉线安全运行的,除对拉线进行加固外,在拉线上安装反光警示保护管,防止行人车辆与拉线碰撞,造成线路损坏、事故发生,对遭破坏的警示标示,线路维护管理单位要及时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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