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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焚烧废旧物品,西昌3名男子被行政处罚_案例分析

来源:转载2022/12/26 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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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四川省西昌市公安局马道派出所民辅警在袁家山进行巡逻时,抓获3名私自焚烧处理废旧物品的男子。

    据悉,当日上午10时许,马道派出所民辅警巡逻至袁家山时,发现某小区内有人正在烧火,并且产生了较大浓烟。巡逻民辅警立即赶往现场,责令当事者陈某、张某、杨某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将火及时扑灭。随即,民警将3人传唤至派出所内,做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杨某为当事小区改造工程的负责人。12月22日,杨某使用挖机,将小区周围的杂木和废旧物品堆放在小区中央,随后离开。12月24日早上9时许,杨某叫来工人陈某、张某二人,准备将已经堆放好的杂木和废旧物品进行焚烧。3人用打火机将杂木堆引燃,燃烧面积大概有30平方米。结果刚点燃火没几分钟,就被前来的巡逻民警发现并制止。

    经讯问,杨某3人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已被西昌公安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在此,西昌公安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正在全面开展。冬季气候干燥容易失火,水火无情,一旦造成火灾,就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市民群众千万不要违规野外用火,随意焚烧枯枝和废弃物品。对不听劝告、肆意野外点火和非法用火的人员,轻者依法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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