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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 MSDS说明书

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锂  
化学品英文名称: lithium  
中文名称2: 金属锂  
技术说明书编码: 512
CAS No.: 7439-93-2 
分子式: Li
分子量: 6.94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锂 7439-93-2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本品具有强烈腐蚀性,眼和皮肤接触引起刺激或灼伤。 
燃爆危险: 本品遇湿易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化学反应活性很高,加热至熔融状态时能在空气中自燃,但粉尘能在常温下燃烧。遇水或酸发生反应放出氢气及热量, 能引起燃烧。燃烧后即成熔融物流散,并放出白色浓烟,使火场全部荫蔽。金属锂能在空气、氧气、氮气或二氧化碳中燃烧,特别是有氧化锂或氮化锂存在下极易燃烧。锂在高温下能与混凝土或其它含湿的材料猛烈反应,反应放出的氢气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卤素、硫、磷等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引起燃烧。
有害燃烧产物: 氧化锂。
灭火方法: 禁止使用水、泡沫或卤化物灭火剂。用二氧化碳与干粉也无效。最好的灭火方法是用干燥石墨粉和干砂闷熄火苗,隔绝空气。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收入金属容器并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大量泄漏:与有关技术部门联系,确定清除方法。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与酸类、卤素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在氩气中操作处置。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存于液体石蜡中,注意包装完整密封。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25℃,相对湿度不超过75%。应与酸类、卤素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化学防护服。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纯品
外观与性状: 银白色软金属。
熔点(℃): 179
沸点(℃): 1317
相对密度(水=1): 0.53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0.13(723℃))
燃烧热(kJ/mol): 无资料
临界温度(℃): 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资料
爆炸上限%(V/V): 无资料
爆炸下限%(V/V): 无资料
溶解性: 不溶于烃类,溶于硝酸、液氨。
主要用途: 用作还原剂与氢化剂、合金硬化剂、铜和铜合金中脱氧剂,也用于有机合成。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 卤素、酸类、氧、氯代烃、硫、磷。
避免接触的条件: 在空气中可氧化。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1000 mg/kg(小鼠腹腔)

LC50:无资料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这部分暂无资料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用无水正丁醇破坏。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43001  
UN编号: 1415
包装类别: O52
包装方法: 浸没在装有矿物油或液体石蜡的坚固金属容器内,严密封口,再装入坚固木箱中;装入盛有矿物油或液体石蜡的玻璃瓶内,再装入金属容器,严封后装入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运输用车、船必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4.3 类遇湿易燃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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