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醛树脂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
化学品中文名称: | 酚醛树脂 |
化学品英文名称: | phenolic resin |
技术说明书编码: | 284 |
CAS No.: | 9003-35-4 |
分子式: | |
分子量: |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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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
健康危害: | 接触加工或使用本品过程中所形成的粉尘,可引起头痛、嗜睡、周身无力、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喘息性支气管炎和皮肤病,还可发生肾脏损害。空气环境分析发现苯酚、甲醛和氨。在缩聚过程中,可发生甲醛、酚、一氧化碳中毒。 |
燃爆危险: |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
眼睛接触: |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
危险特性: | 易燃,遇明火、高热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当达到一定浓度时, 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
有害燃烧产物: |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
灭火方法: | 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 |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若是液体。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类似物质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若是固体,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然后在专用废弃场所深层掩埋。若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
中国MAC(mg/m3): | 6(酚基塑料)(mg/m3),0.1(按苯酚计)(mg/m3),0.05(按甲醛计)(mg/m3) |
前苏联MAC(mg/m3): | 0.1(按苯酚计)(mg/m3),0.05(按甲醛计)(mg/m3) |
TLVTN: | 未制定标准 |
TLVWN: | 未制定标准 |
工程控制: | 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 |
呼吸系统防护: | 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 |
眼睛防护: | 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
身体防护: | 穿防静电工作服。 |
手防护: | 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外观与性状: | 根据化学结构和分子量大小的不同, 有液体或固体之分。 |
熔点(℃): | 无资料 |
沸点(℃): | 无资料 |
相对密度(水=1): | 无资料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 无资料 |
饱和蒸气压(kPa): | 无资料 |
燃烧热(kJ/mol): | 无资料 |
临界温度(℃): | 无资料 |
临界压力(MPa): | 无资料 |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 无资料 |
闪点(℃): | 无资料 |
引燃温度(℃): | 420(粉云) |
爆炸上限%(V/V): | 无资料 |
爆炸下限%(V/V): | 20 |
主要用途: | 用作层压塑料、压塑粉、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和胶合工业、涂料工业粘合剂等。 |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
禁配物: | 强氧化剂。 |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
这部分暂无资料 |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
废弃物性质废弃处置方法: |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
危险货物编号: | 32197 |
UN编号: | 1866 |
包装类别: | O52 |
包装方法: | 小开口钢桶;薄钢板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花格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镀锡薄钢板桶(罐)、金属桶(罐)、塑料瓶或金属软管外瓦楞纸箱。 |
运输注意事项: |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
法规信息: |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3.2 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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