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学会原名称为“中华医学会宁夏分会”,是中华医学会的地方机构。1992年改制后全国统一改称为地方医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后不久,1959年10月成立了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筹备委员会,1961年8月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正式成立了中华医学会宁夏分会,并经注册成为独立法人单位,自治区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自治区卫生厅为挂靠单位。1966年停止活动,1979年5月恢复工作。1979年6月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历经数届至2019年12月召开了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宁夏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现任会长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田丰年,秘书长为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主任刘奇杰(兼)。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奇杰同志为法人代表。第八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17名,其中,常务理事39名。常务理事中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含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设副秘书长2名。现在有67个专科分会,6299名个人会员,59个单位会员。
本会业务范围
(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
(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
(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医学科技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
(四)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五)参与开展毕业后继续医学教育及考核等工作。
(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工作,制定、更新和推广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
(七)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评价与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八)发展与国(境)外,区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与国际、港澳台地区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
(九)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展览,促进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十)按照规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开展宁夏医学科技奖和宁夏医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评审与奖励工作。组织推荐优秀论文参加宁夏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的评审工作。
(十一)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
(十二)经相关部门审查同意,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
(十三)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活动。
(十四)开展学风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转移和委托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