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
时间:2018/4/13 11:41:37
氯丁二烯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急性损害指标为主,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后,出现头昏、头痛,或流泪、咽干痛、咳嗽、胸闷、气急、恶心等症状,无阳性体征,胸部 X 射线无异常,并于脱离接触 72 h 内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按照接触反应诊断,接触反应不属中毒诊断。
氯丁二烯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的急性损害指标为主,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后,出现头昏、头痛,或流泪、咽干痛、咳嗽、胸闷、气急、恶心等症状,无阳性体征,胸部 X 射线无异常,并于脱离接触 72 h 内症状明显减轻或消失。按照接触反应诊断,接触反应不属中毒诊断。
急性中毒分轻、中、重三级。根据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的职业史,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呼吸系统急性损害为主的临床表现,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类似疾病后而诊断。
急性轻度中毒。短期内接触较高浓度氯丁二烯后, 出现头晕、 头痛、乏力、 恶心、 呕吐、 胸闷、 气急等症状,以及眼结膜充血、咽部充血等体征,并有急性轻度中毒性脑病,如轻度意识障碍、步态蹒跚或急性气管 -支气管炎表现之一者。
急性中度中毒。出现下列表现之一者 :急性中度中毒性脑病,如中度意识障碍、共济失调(协调作用障碍)等表现 ;急性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
急性重度中毒。出现下列表现之一者 :急性重度中毒性脑病,如重度意识障碍 ; 肺泡性肺水肿。
急性轻、中度中毒者经治愈后可恢复工作,重度中毒者需视病情脱离原岗位或从事轻工作。
慢性中毒以 1 年以上(含 1 年)氯丁二烯职业接触史,慢性中毒性肝病损害、中枢神经功能性损害及皮肤附属器官损害为主要指标。慢性中毒分轻、中、重三级。
慢性轻度中毒。职业接触出现头晕、头痛、倦怠、乏力、失眠、易激动、记忆力减退等临床症状,并具备下列表现之一者 :中度至重度脱发和神经衰弱综合征 ;慢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慢性中度中毒:出现慢性中度中毒性肝病。
慢性重度中毒:出现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慢性轻、中度中毒者治愈后可恢复原工作。重度中毒者不再从事氯丁二烯作业,视病情休息或从事轻工作。
应急救援措施
有关企业应成立应急救援组织,制定职业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救援演练和总结,确保事故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泄漏应急处理。应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 ;应切断火源及泄漏源 ;应急处理人员应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应防止泄漏物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如有少量泄漏可用大量水冲洗,冲洗水稀释后排入废水处理系统。如有大量泄漏应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并用泡沫覆盖,再用防爆泵转移其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降低其蒸气危害。
应将吸入中毒人员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对呼吸停止的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送医治疗。对皮肤接触者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再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注意冲洗手、足和指甲等部位,然后送医治疗。对眼睛接触者应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然后送医治疗。对食入误服者应予以漱口,口服牛奶或豆浆、蛋清,然后即送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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