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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疑似患职业病想离职还要写免责声明?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8/15 17:45:09

      网友咨询:我左耳曾经有过损伤,听力受损,但是右耳完好。我2014年毕业进入某国企下属企业上班,当时的入职的职业病体检双耳听力正常。现在准备离职考研,但是离职职业病体检左耳听力失聪,我所在的车间有粉尘噪音(平均噪音90+db)。现在公司说我因为以前有过损伤,叫我写免责声明,才可以月内让我离职。如果非要去做职业病鉴定的话,鉴定结果假如是公司的问题,只能给我调岗位,安排我打杂扫地之类的活,不可能让我拿到赔偿金然后离职去考研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要不要申请鉴定看看是否属于工伤?如果是工伤的话,是不是真的不能辞职?


      小编回答:在法定职业病里与耳聋有关的疾病叫噪声聋,是常见的职业病。既然网友的入职体检没有问题,问题可能就出在工作的这几年里。网友已经工作了一段时间,噪音也足够大,符合诊断噪声聋的必要条件。但是是否能诊断为噪声聋,以诊断机构的结果为准。建议网友现在申请职业病诊断。


      网友不必担心自己无法辞职,可能网友被这条法律迷惑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也就是说,把网友调离接触噪音的岗位是单位的义务。但这并不表示,网友就必须在自己的公司待着,无法自由辞职。


      网友的公司要求写所谓免责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劳动者如果想辞职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同时,劳动者还是有获得赔偿和治疗的权力,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所以在需要治疗期间,建议劳动者不要辞职。


      职业病是工伤的一种情形,不需要单独申请工伤。如果申请成功,没有有工伤就不能辞职的规定。


    关键词:噪声聋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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