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转载2022/12/8 15: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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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9月10日宁波市安监局组织召开《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会议。宁波市安监局、宁波市卫计委、大榭开发区社保局、大榭开发区安监局、评价单位宁波天衡检测有限公司、奉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基本情况汇报、宁波天衡检测有限公司关于《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职业病危害防射防护预评价报告表》的介绍。专家对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审查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形成专家组审查意见。 这是宁波市安监局承担职业卫生相关审批职能后,首次组织的职业卫生项目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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