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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专业文献

来源:职业病网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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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其对工作场所和人员的影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部门卫生审核。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其对工作场所和人员的影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部门卫生审核。

      

      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使用。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除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卫生审核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再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健康影响、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卫生学评价,以判断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是否可行,也为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当是建设项目委托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一)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目录和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定。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内容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依据;

      

      2.建设项目概况;

      

      3.对建设项目选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的健康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

      

      4.对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

      

      5.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

      

      6.确定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

      

      7.评价报告结论及建议。

      

      (三)审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卫生审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或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或备案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并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文献下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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