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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性酚(苯酚、石炭酸)中毒的防治措施

来源:2021/2/4 15: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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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职业性酚(苯酚、石炭酸)中毒的防治措施有哪些?

      职业性酚中毒主要发生在实验室和一些酚生产企业,气氛是高毒物质,职业操作应严格按职业操作规程规范操作,预防职业病发生。


      [接触机会]


      异丙苯法生产苯酚和丙酮,一些水分析和实验室分析人员可接触酚。


      [理化特性]


      白色半透明针状晶体,有特殊的芳香气味,在空气中或光线下容易变红。相对分子质量94.11、相对密度1.071(固体)、熔点43℃、沸点182℃、易潮解。可溶于乙醇、乙醚、氯仿、油等大部分有机溶剂。


      [毒性]


      高毒类,低浓度可使蛋白变性,高浓度可使蛋白沉淀,直接损害各种细胞。通过呼吸道和皮肤侵入人体,吸入人的蒸汽中毒者很少见。


      [临床表现]


      急性酚中毒主要是口服和皮肤吸收引起的。


      1.误服酚后,立即出现口腔和喉咙灼热感,腹痛,呼吸中有酚的味道,脸色苍白,伴有冷汗,有明显的发青。严重中毒的生存者经常继发肝、肾损害和肺炎。


      2.皮肤接触后局部出现红斑或无痛苍白,严重病例皮肤被腐蚀坏死。大面积的皮肤污染可以通过皮肤吸收引起中毒。表现为心率失常、震惊、肾损、代谢性酸中毒等。


      3.吸人高浓度酚蒸气,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体温、脉搏、血压下降。严重者出现意识障碍、肺水肿、肝肾损伤。


      4.酚溅人眼内,造成结膜和角膜灼伤。


      5.长期接触低浓度酚,可出现头痛、头晕、失眠、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少数人有肝功能异常。


      [治疗]


      无特效解毒剂,主要采用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下药。


      皮肤接触者及时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浸泡聚乙烯乙二醇(PEG300)的棉花反复擦洗皮肤,然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污染面积大时,可用大量清水清洗,用PEG300清洗。


      皮肤被酚类烧伤后,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润,接受化学烧伤处理。酚溅到人的眼睛里,用大量的清水冲洗15min,用眼睛烧伤处理。


      口服中毒,立即口服希麻油或植物油15~30ml,催吐。用温水或牛奶洗胃,每次300400毫升,直到洗出液中无酚的味道。


      [职业病防治]


      1.生产、使用、储存和运输酚过程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加热酚操作密闭,辅以通风设施。


      3.注意防火、防爆,做好含酚污水处理。


      4.采用个人防护用品,避免皮肤直接接触。


      5.在生产岗位设置清洗设备,以备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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