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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呼吁法律保障拒绝“过劳死”

来源:2021/2/2 15: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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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庆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ASP)的员工李哲在高温连续工作12小时后,当晚在家再也没有醒来。

      安庆谢德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ASP)的员工李哲在高温连续工作12小时后,当晚在家再也没有醒来。


      过劳死屡见不鲜:画家陈逸飞、小品演员高秀敏死亡,上海中发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南民死亡时是壮年。过劳死亡的威胁不仅仅是流水线,《中国人才发展报告》显示,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七成知识分子面临过劳死亡的威胁。5年间,北大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有135名教授死亡,平均年龄只有53岁。为什么这种生命悲剧不能引起足够的重视和纠正?


      目前的《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预防法》只规范了加班补偿,但没有明确规定过载劳动引起的过劳死亡。法律对工人的保护只停留在经济水平,没有上升到生命安全的高度。专门研究劳动法的专家、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教研室主任董保华副教授说:中国立法上没有过劳死的相关法律条例。


      换句话说,即使超负荷劳动是过劳的原因,由于没有规范的制度定义,违反者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不需要为这样的劳动制度杀人承担法律风险。这种过劳不负责任加剧了过劳文化的肆无忌惮,也使人们对过劳行为形成了可怕的审视疲劳,很多人在拼命过度加班中,消耗了自己的生命。


      对于过劳现象,仅仅批评是不够的,希望立法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将过劳死的制定提高到立法日程,将对工人生命安全的保护提高到重要日程,使法律尽快完善过劳死的相关法律条款。


      这方面,广东已经做出了表率,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问题研讨会上,专家建议将过劳死亡纳入法定职业病范围,纳入法律救助途径,将生命安全意识提高到重要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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