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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卫建委2020/1/4 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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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为认真落实《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7号),明确我委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高公开实效,制订了《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委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落实《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7号),明确我委政务公开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高公开实效,制订了《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5日

    2019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深入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发〔2019〕7号),明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任务,不断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推进“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研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重大决策与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抓紧制定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布。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向社会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决策事项,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办公室(信息处)、有关处室牵头)

    (二)推进管理公开和服务公开

    继续推行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主动公开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布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及时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调整情况。及时公开各类证明材料的清理情况,确需保留的统一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完善并公开本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法规处、人事处、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三)推进执行公开和结果公开

    围绕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实事项目及年度重点工作等明确的工作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布工作进度信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全面公开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所有执法项目和每个执法全环节信息。全面实施“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不断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利用。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在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基础上,向社会公布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办公室(信息处)、法规处牵头)

    二、落实重点领域公开

    (一)继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根据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好本部门和下属单位年度预决算公开,进一步推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继续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向社会公开。(财务处牵头)

    (二)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要求,做好基本医疗卫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先重点领域后全面覆盖”的步骤,对本部门政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公开事项清单,编制事项公开标准和公开工作流程,建立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同时,按照“五公开”要求,系统全面公开卫生健康领域各环节信息。相关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分类指导,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考核评议等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办事和服务公开。(医政医管处、监督处、疾控处、妇幼处、基层处、健康处牵头)

    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开设涉及公共服务的直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公开单位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网站地址和联系方式、投诉举报渠道等相关信息。(人事处、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三、做好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

    (一)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落实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原则上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政策文件以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均需进行解读。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解读。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渠道,综合运用图示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使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办公室(信息处)、有关处室牵头)

    针对本部门出台的重要改革措施、涉及公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注的政策文件,要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宣传处、有关处室牵头)

    加强政务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重大政务舆情发生时,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处、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二)积极扩大公众参与

    制订涉及医疗卫生重点民生领域的重大政策,要通过民意调查、网络征集、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广泛了解公众切实需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升政策制订的科学性。(有关处室、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用好用活“12320”卫生健康服务热线、主任信箱等公众参与平台,充分收集、及时回应公众诉求。(信访办牵头)

    四、加强平台渠道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继续加强对门户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完成本部门所属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工作。加快推进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改版升级,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板块建设,充分体现“五公开”要求。要高度重视主动公开目录建设,及时将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集中展示,优化栏目内搜索引擎功能,优先显示最新政策文件、便民类信息等搜索结果。(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二)形成政务新媒体集群效应

    要抓紧理顺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健康上海12320”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发生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要及时通过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正确引导舆论。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宣传处牵头)

    五、强化公开制度和能力建设

    (一)强化组织保障

    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办公室(信息处)、人事处牵头)

    (二)夯实基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订出台进程,及时修订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清理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全面使用全市统一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理解掌握新条例,提高公开意识和能力。(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三)加强制度建设

    要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抓紧补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配套制度或操作办法,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府运行、业务管理的有机融合,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办公室(信息处)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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