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1/9 10:21:04
浏览:(1721) 评论:(0)
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内容概述。
(一)确定保修期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不同,则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保修期应从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工程担保的期限,在符合政府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业主和包工头在合同文件中注明。
(二)保修期质量缺陷及处理
如果在保修期内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员、包工头及相关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和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处理方案,审批并尽快执行监理方案。
如果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及时执行,监理工程师会书面通知业主,建议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费用应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
(三)解除担保责任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质量缺陷,但是经过上述流程处理后没有发现新的缺陷,那么总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结束后,应该及时向承包商出具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的证明,并抄送业主。
担保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立即向业主出具退还剩余保留金和保证书的凭证。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浅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下一篇:浅谈安全管理与执行力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