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2021/1/19 11:11:07
浏览:(2506) 评论:(0)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的长期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别制定本预案。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的长期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特别制定本预案。
一、目标任务
(1)预案称,突发事件是突发事件、社会公众健康重大损害的重大传染病、集体性不明原因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水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爆炸事故、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或严重涉及医疗违法犯罪行为。
(2)本预案在执行中应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3)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常备不懈方针。
(4)设立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疫情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相关物资、设备、设施储备完善。
(5)根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务人员给予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报酬。
二、预防和应急组织
(1)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导读: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卫生院副院长
卫生院副院长
会员:
职责:
1、全面领导本镇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计执行和指导。
3、负责紧急采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4、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确定人员疏散或隔离,依法封锁疫区。
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同志成为办公室主任。会员:。办公职责:收集、总结突发事件伤者情况,及时向指挥团队汇报县突发事件紧急各成员单位联系各医疗机构,及时向老板汇报突发事件伤者情况的紧急领导团队执行其他工作。
(2)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组和医疗救治组
(1)医疗救治组
组长:卫生院副院长(业务)
会员:
责任: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负责设立医疗应急、护理、物流保障等相关组织的现场医疗救护团队,负责接受领导队派遣的本院内突发事件伤者情况的信息采集、总结、汇报
2、疾控组:
组长:预防保健部部长
会员:各村卫生间(站)负责人
责任:负责制定城镇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控突发事件灾区疫情防控方案,负责疫区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指导工作人员接受疫区消毒、封锁指挥组指导,完成指挥组其他工作。
3、卫生监督组:
组长:预防保健部部长
会员:各村卫生间(站)负责人
责任:制定负责全镇疫情水质监测、生活饮用水安全等工作的饮用水、生活饮食标准指导全镇生活用水等管理工作规范急救组质量建设。
4、卫生宣传组:
组长:预防保健部部长
会员:各村卫生间(站)负责人
职责:负责在抢救过程中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宣传工作的突发事件的认识和预防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评估和灾民健康教育等工作的社会对灾区物资和资金的捐赠、收集、宣传、统计、报告等工作
5、物流供货群:
组长:物流保障部部长
会员:
责任:负责突发事件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供应的车辆及各种急救物资配置及应急情况的医护人员生活、餐饮等物流服务的医疗事件安全协调。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院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类型,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流程和措施
1、120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救护车到现场,同时报卫生局。
2、接受急救患者时,如发现重大灾害事故信息,应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
3、院内抢救快速到位,通过绿色通道,做好抢救准备,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4、确定责任人,收集伤者救治情况,及时报市卫生局。
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应按《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疫情的;
②发生或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交通事故等重大伤害事件。
6、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表制度,严格报表程序。不要错过报纸和报纸。
7、发生以下医疗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警,加强与派出所的联系:
(1)在医疗机构殴打医护人员,故意伤害医护人员身体,故意毁坏公私财产。
(2)在医疗机构安装灵堂,放置花圈,烧纸钱,悬挂横幅,堵住大门,或用其他方法扰乱医疗秩序。
(3)不得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
(4)公然侮辱和威胁医务人员。
(5)非法携带枪、弹药、管制器具或爆炸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医疗机构。
(6)故意扩大事态,鼓励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以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挑衅等行为。
凡本网注明“来源:职业病网”的所有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职业病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职业病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上一篇: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制度
下一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表评论: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