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9/11 11: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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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61个县(市)PM2.5浓度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名单》(2020年1-6月)编制发布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按期完成《全省61个县(市)PM2.5浓度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名单》(2020年1-6月)编制发布工作。
全省61个县(市)空气质量排名,采用PM2.5浓度大小来确定。PM2.5浓度越低排名越靠前,空气质量越好,浓度相同的县(市)以并列计。PM2.5浓度同比变化率指本年度评价时段内PM2.5平均浓度与上年同期变化幅度,变化率大于0代表空气质量恶化、小于0代表改善、等于0代表持平。
《全省61个县(市)PM2.5浓度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名单》(2020年1-6月)显示,绩溪县、旌德县、歙县、黟县PM2.5浓度相同(21微克/立方米)并列第1位;界首市PM2.5浓度最高(58微克/立方米)位列61位,PM2.5浓度同比变化率为-4.9%,与上年同时段相比,PM2.5浓度下降。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高度重视全省61个县(市)空气质量排名编制发布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公开程序,确保任务落到实处。自2020年1月开始,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力度,由原每季度发布《全省61个县(市)PM2.5浓度前后10名排名》增加为每月发布,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形成各县(市)间空气质量“比、赶、超”的良好氛围,为落实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精准、科学施策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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