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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机构

  • 武汉市医学会(武汉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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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医学会(武汉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职业病诊断鉴定中心)

    活跃度:1.2406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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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简介武汉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是武汉市卫生局直属的事业单位,也是武汉地区医药卫生界十四个一级学会(协会)(含105个分科学会)的综合办事机构。长期以来联合办公室遵循“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的原则,贯彻执行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国家、省、市卫生工作有关任务和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工作,成为发展我市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同时,武汉市市级职业病鉴定办公室也设置在武汉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医药卫生界学会开展医学科技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医药卫生学术期刊;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向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内部机构设置:学术教育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编辑部、中华小儿外科杂志编辑部、中国医院药学杂志编辑部、腹部外科杂志编辑部、临床肾脏病杂志编辑部、综合秘书科、财务科等部门医学|教育网整理。武汉地区医药卫生界十四个一级学会(协会):武汉市医学会武汉市预防医学会武汉市护理学会武汉口腔医学会武汉药学会武汉药理学会武汉市中医药学会武汉中西医结合学会武汉微循环学会武汉病理生理学会武汉老年医学会武汉针灸学会武汉市防痨协会武汉医院协会武汉医药卫生学会联合办公室办事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55号邮编:430014学术教育部:027-82835611(传真);82771761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027-82835648;82817697《中华器官移植杂志》编辑部:027-82806143《中华小儿外科杂志》编辑部:027-82846835《中国医院药学杂志》编辑部:027-82836596《临床肾脏病杂志》编辑部:027-82784570《腹部外科杂志》编辑部:027-82789737综合秘书科:027-82836557;027-82856411财务科:027-82775273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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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南省医学会(海南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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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医学会(海南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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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医学会(以下简称“本会”、 海南省职业病省级再鉴定机构/中心)是全省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的单位会员,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和医学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是海南省医学科技工作者之家。本会的宗旨是团结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执行国家发展医学科技事业的方针和政策。崇尚医学道德,弘扬社会正气。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依法维护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 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合与协作。二、 编辑主办《海南医学》杂志等医学学术类期刊;组织编写医学科学普及读物、医学图书、医学信息及制作医学音像制品。三、 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医学科技知识,提高医学科学技术业务水平。四、 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五、 参与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及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六、 开展医师资格考试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承接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相关工作等。七、 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工作,制定和更新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八、 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评价与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九、 发展同国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十、 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活动,举办医疗器械和医药科技技术展览,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十一、 发现、推荐和培养中青年优秀医学科技人才。十二、 宣传、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以及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十三、 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十四、 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十五、 开展学会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工作,促进行业自律。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3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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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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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自治区职业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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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 是一所集治疗、教学、科研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病医院前身为新疆煤矿总医院,建于1958年,2010年8月30日,医院正式移交自治区卫生厅,更名为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医院系国家胸痛中心、自治区职业中毒应急处置专业队、自治区职业病诊断治疗质量控制中心、自治区卫健委职业病诊断鉴定技术委员会办事机构、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石河子大学公卫学院硕士生培养点)、实习医院、自治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心脏中心(心内科、心胸外科)、创伤骨科中心(骨科)、断指再植中心(显微外科)、职业尘肺病治疗中心(职业病科)系我院重点特色专科。目前,作为自治区核辐射事件医学救援基地也在积极建设中。 医院为公益二类,主要职责任务:面向全区开展职业病临床诊疗工作,承担突发职业危害事故医疗救治任务;开展职业病防治医学研究,指导基层职业病诊疗工作;承担自治区职业病防治专业培训、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为人民健康提供医疗护理与保健服务医疗与护理医学研究相关人员培训职业卫生与放射卫生检验检测评价公共卫生服务监测/检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党委和全体干部职工以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新疆”建设为引导,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促进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同时,医院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服务水平和技术服务支撑能力,规范职业病诊疗行为,提升职业病诊疗、救治、康复能力,大力开展职业健康宣教培训工作,引领新疆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国家十强职防院,国家西部职业医学区域中心,为保障全区人民群众健康,促进全区职业病防治能力提升作出更大的贡献。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体检、诊断、鉴定、治疗】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南昌路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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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卫计委卫生监督所(青海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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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卫计委卫生监督所(青海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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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是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机构。所获荣誉2020年11月,入选青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2020年12月,获评“青海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青海省卫计委卫生监督所(青海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受理机构: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监督所办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69号办理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8:00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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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自治区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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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自治区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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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GuangXi Center for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简称广西CDC)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在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成立于195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成立于1959年)的基础上,于2001年8月组建的正处级全民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增挂“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测检验中心”“广西预防医学研究所”“广西壮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牌子,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的直接领导下,中心积极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标准,承担对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管理、技术指导、科研培训和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包括:全区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疾病病原微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中心内设有10个职能科室、20个业务科(所)。中心现有在职人员432人(不含科所临时聘用人员),其中专业人员386人。其中博士研究生14人,博士后1人,硕士研究生140人,研究生72人;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54人(其中正高64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134人。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国家和卫生部(卫生健康委)突出贡献专家3人,自治区优秀专家3人,广西新世纪十百千人才人选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1人。中心现有工作用房约4.1万平方米,其中实验用房约2.38万平方米。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原值约1.285亿元,包括高通量测序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等一批先进精密仪器设备。拥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认可的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HIV确认等资质实验室近20个,认证认可项目涉及29个领域的九大类47个产品共1138个参数。 中心获批设立广西“人才小高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八桂学者-艾滋病防控关键技术岗位、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广西医疗卫生重点建设学科、中国现场流行病学培训(FETP)广西基地等平台,并分别与广西医科大学、桂林医学院、右江民族医学院共建“公共卫生人才培训基地”。 2010-2019年,中心获得政府部门各级科研立项250项,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项(主持1项,子课题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立项20项,省部级科研立项54项,市厅级科研立项174项(重点科研课题43项);获得各级科研成果45项,其中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7项、三等奖8项,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9项、二等奖13项、三等奖8项;发表科技学术论文1552篇,其中SCI/SSCI文章128篇,中文核心期刊392篇;获得授权专利16件,软件著作权3件。中心与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免疫专家组及美、英、法、加拿大、比利时、挪威、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泰国、越南、香港等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和交流。中心先后被授予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全国抗震救灾英雄集体”,中组部“全国抗击非典先进基层党组织”,卫生部“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先进集体”、“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全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先进集体”、中心团委荣获“广西五四红旗团委”、中心党委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中心提供的社会服务项目主要有:卫生监测和检测、健康相关产品委托性检验检测、预防医学门诊咨询、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二类疫苗接种等服务。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2条 服务类型:【体检、鉴定】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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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怀安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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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安县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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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怀安县医院地处县城柴沟堡镇东街,该院成立于1950年,是我县唯一一所集医疗、防保、教学、急救、司法以及法医鉴定的综合性医院,是县人寿、财产、太平洋保险及工伤保险的定点医院,也是省级命名的唯一的爱婴医院。医院占地面积8091平方米,建筑面积6934平方米,在岗职工154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1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44人,床位150张,固定资产400多万元。近年来,医院新购进日本岛津CT机、500毫安X光机、彩色B超机、光量子氧透射液体治疗仪、十二导自动分析心电图仪、生化分析仪、酶标仪、血球自动分析记数仪、新型救护车等,医疗救护条件明显改善。 怀安县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检查设备齐全,科室设置合理,服务态度优良,多次获得市县有关部门的奖励。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治疗】

    张家口市怀安县东辰路与454县道交叉口西北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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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医学会(吉林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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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医学会(吉林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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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吉林省医学会(吉林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受理机构: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418号房间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吉林省医学会简介吉林省医学会是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组织,是党和国家联系我市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吉林省医学会成立于1958年。现有56个专科分会(委员会),76个团体会员单位,3万余名会员,学会内设有综合管理办公室、学术与技术竞赛管理办公室、继续医学教育与信息管理办公室、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办公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12320受理办公室。吉林省医学会以团结、组织广大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和卫生工作方针为宗旨,以崇尚医学道德,弘扬学术正气为使命。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提高医学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技的普及与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科技与经济建设相结合,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经济建设服务。吉林省医学会的主要业务包括: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医学、科普等各类期刊及音像制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开展国际间学术交流;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和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医学|教育网整理;评选和奖励优秀医学科技成果;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组织国家执业医师考试,开展专科医师的培训和考核;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及医疗事故防范的研究工作;负责本地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承担政府委托职能及承办委托任务;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医学会自建会50年以来,在传播优秀医学科学文化,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医风上;在发现、培养优秀医学专家队伍和向上级组织举荐优秀医学人才上;在为政府卫生部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提供卫生决策信息上;在稳定医疗卫生秩序、实现行业有效自律管理、自律监督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成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好参谋和助手,成为广大医务科技工作者可以依靠和信赖的帖心人。吉林省医学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将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并通过新的《吉林省医学会章程》,新一届理事会将带领广大会员及医学科技工作者为科教兴医,促进医学事业的发展,为振兴我市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418号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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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医学会(福建省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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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医学会(福建省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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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医学会成立于1932年,业务主管单位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办事机构挂靠在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学会现有个人会员2.84万名,单位会员217个,61个专科分会。本届为第七届理事会,省卫计委主任朱淑芳担任会长,理事会由240名理事组成,其中常务理事51名。学会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包括组织联络部、咨询开发部)、学术会务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及挂靠在学会秘书处的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学会连续23年被评为省级 “学会之星”,曾荣获国家民政部授予的“全国先进民间组织”和国家人事部、中国科协授予的“全国科协系统先进集体”称号,被列入“全国学会二十强”, 获得中华医学会“优秀地方医学会”和“优秀科普单位”的荣誉称号, 2013年在福建省科协首次设立的“优秀科技社团”评比中获得一等奖荣誉。本会的业务范围是:(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等学术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二)编辑出版综合性和专业性医学学术期刊、医学科学普及期刊和读物、医学书籍、医学信息资料及医学音像制品;(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等相关工作,不断更新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医学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四)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五)发展与国(境)外医学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与交往,开展与国际、台港澳地区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六)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议,强化学会的服务意识,学会工作要服务于政府,服务于社会,服务于群众,服务于会员;(七)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鉴定工作;(八)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价评审工作和临床技术的评价评审与论证工作,制定诊疗技术规范,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方面的政策和工作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九)开展医疗服务标准的制(修)定及宣传推广工作;(十)开展课题研究,加强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做好相关数据的调查或筛查、统计、分析,以便于政府部门做出决策;(十一)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促进医学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十二)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做好会员的服务工作;(十三)制定和更新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十四)开展职业道德及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工作;(十五)承担政府各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院内)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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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省医学会(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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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医学会(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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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医学会(Zhejiang Medical Association)成立于1932年,是全省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浙江省历史最悠久、影响最广泛、作用最显著的医学科技团体之一;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和医学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学会在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在省科协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抓学会活动,促学科建设,推动卫生事业发展”这一中心,着重抓住“以学术交流为基,以服务会员为本”两个基本点,努力搭建好“为学术建设服务,为经济社会服务,为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服务”三个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协作型、学习创新型、权威指导型、人性化型”的四型学会组织,工作稳健有序,成效显著。学会经过八十多年的发展,拥有齐集的学科门类、丰富的专业资源和强大的专家阵容。现已有98个专科分会,注册会员近3万名,团体会员108家,会员中有两院院士5位。学会多年来致力于学术交流精品化建设,平均每年开展百余次学术交流活动;大力开展各项科技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各类医学人才培养及行业调研,大力推进医学科普宣传和基层医疗扶持活动;创办的品牌学术期刊《浙江医学》、《心电与循环》深受全省医务工作者的欢迎;主动承接各类政府转移职能,如继续医学教育、医学鉴定等;主办的科普报刊《生活与健康》在读者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学会屡次被上级有关部门授予先进荣誉,获得“全国先进社会组织”、“全国省级学会之星”、“全国先进民间组织”、“优秀地方医学会”、“5A级社会组织”等荣誉称号。医学鉴定工作委员会(一)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定、非法行医医学鉴定、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鉴定;(二)负责组建和管理浙江省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浙江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和浙江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库;(三)对鉴定工作中发现的医疗质量管理、医疗风险控制等医疗安全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鉴定数据,对高危医疗单位及群体进行医疗安全培训;(四)承办常务理事会交办的有关任务。医学鉴定部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职业病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伤残等级鉴定、非法行医医学鉴定、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反应鉴定。负责组建和管理浙江省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浙江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浙江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专家库。浙江省医学会地址:杭州市武林广场省科协大楼9楼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办公室: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505号银丰大厦8楼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1505号银丰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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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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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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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控中心于2002年5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是由原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所、卫生防疫站、结核病防治研究所三家正县(处)级单位合并组建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公益一类),隶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根据自治区三定方案,中心现承担组织实施自治区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提供公共卫生监测与信息服务,确定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预防医学领域相关研究工作,开展实验动物研究及质量检测工作六项工作职能。是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指导中心、预防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培训中心和信息管理中心。中心成立了徐建国-高福双院士工作站和自治区博士后管理工作站,分别在阿克苏、和田、克州设立了工作站。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体检、诊断、鉴定】

    新疆乌鲁木齐市碱泉一街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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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航天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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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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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航天总医院成立于1958年,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医院占地面积49176平方米,建筑面积84476平方米,开放床位869张。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承担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数万名员工的职业病防治、健康体检工作,肩负着大型飞行试验的医疗保障和广大航天员工家属以及周边约86万居民的医疗保健任务。医院近年来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2015年门急诊量110万人次,出院人数2.2万人次,高水平手术近7000例,收入9.68亿元。医院门诊及专业科室齐全,设有临床、医技专业科室43个,设有一级诊疗科目82个,下辖社区卫生服务站3个。医院设有国家级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中心、航天体检中心、航天医学影像中心和《中国现代医药杂志》编辑部。医院大力推进技术创新,近年来共开展新技术新业务70余项,新增检验检查项目近40项,冠心病介入治疗、外周及神经血管介入技术、人工血管搭桥术、膝、髋关节置换与修复技术、食管癌癌性狭窄的支架治疗以及腹腔镜、宫腔镜、膀胱镜等各种腔镜手术等多项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医院血透中心拥有血液透析机40台,年治疗量达2万余例次。医院检验科参考实验室顺利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评审,成为中国唯一通过ISO17025、ISO15195认可的国家级医学参考测量实验室。医院着力开展高层次成熟型人才引进工作,从哈佛、北大、协和、华西等知名院校引进一批学科带头人和专家,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梯队。医院现有在职员工1440人,其中高级职称201人,博士(后)21人,硕士208人。医院拥有设备仪器7953台(套),新购置了3.0T大孔径核磁、64排和16排CT、ECT、DR、DSA等大型医疗设备,不断提高技术能力和诊疗水平。医院高度重视科教工作,先后成为北京大学教学基地、南京医科大学教学医院、湘雅医学院教学医院、遵义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广泛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哈佛大学、克莱门森大学、南卡莱罗纳州立大学等5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近年来获得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专利10余项,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北京市科委、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等在研项目20余项。医院创建消化、影像、检验和全科医学四个专科医师培训基地,建立国内先进的临床解剖与手术技能实验室,在临床手术技能培训方面达到国内领先水平。58年来,医院在航天精神的感召下,秉持“仁爱、求精、团结、奉献”的院训,团结协作、奋力拼搏、开拓创新,坚持“创新引院,质量固院,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办院方针,努力建设成为具有突出竞争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4条 服务类型:【鉴定、治疗】

    北京市丰台区东高地万源北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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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体检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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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健康体检门诊部)

    活跃度:0.7797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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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口市卫生防疫站创建于1952年,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海口市卫生局。 2005年更名为“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08年机构改革,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及部分人员划入卫生监督局。2016年实施“大疾控”机构调整,原市职业病防治所和市结核病防治所并入市疾控中心,人员编制 158 名;市健康教育所从市疾控中心剥离单独设置,为隶属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 12 名;原海口市皮肤性病防治中心及琼山皮肤性病防治所合并为海口市皮肤性病和精神病防治所,隶属关系由市卫生局调整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为 55 名。中心工作场所分为新址和旧址两部分,新址位于琼山区椰海大道20号,旧址位于龙华区东湖路1号。中心新址项目为海口市政府“十一•五”重点项目之一,总投资1.45亿,占地面积30亩,总建筑面积27803.5㎡,由办公楼、实验楼、待命楼和职工食堂四部分组成。 一、主要职能(一)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组织开展本地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二)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实施控制措施。(三)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工作。(四)开展疾病、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管理辖区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六)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七)负责对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八)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内设机构中心共设19个科室,其中职能科室4个,即办公室、人事科、综合业务与应急办公室、科研信息科;业务科室15个,即质量管理科、免疫规划科、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艾滋病预防控制科、公共卫生监测科、病媒生物防制科、食品安全监测科、放射卫生科、社区卫生指导科、结核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卫生科、微生物检验科、理化检验科、预防性综合门诊。三、人员编制海口市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在岗人员292人,其中在编人员人144名;海口市健康教育所现有在岗人员9人,其中在编人员5 人;海口市皮肤性病防治中心现有在岗人员93人,其中在编人员39人。市疾控中心现有专业技术人员205 人(其中在编120,编外85人),占中心总人数的70.4%,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96 人,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5.6%。中心现有高级职称人员29人(其中正高5人,副高24人),中级45人,初级93人。四、公正性声明(一)、公正性声明为了维护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正、科学、准确、及时的质量方针,保持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性,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特作出如下声明:1. 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和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作行为的规范性。2. 中心及其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3、中心及其人员独立于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所涉及的利益相关各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不受来自行政压力和经济利益干扰,检验检测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4.对所有客户平等相待,履行检验检测合同,提供优质服务;诚恳接受客户的投诉或质疑,及时妥善地做出答复和处理。保证对顾客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切实维护客户的权益。5. 中心的工作人员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或从事有损于中心公正形象的任何活动。(二)、质量方针:公正、科学、准确、及时。(三)、质量目标:社会公众满意度≥90%,客户投诉处理率达100%,检验报告合格率≥99%。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体检、鉴定】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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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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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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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中山西路1380号,前身是上海市黄浦区卫生防疫站,是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上海市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提高公共卫生能力,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主要承担以下主要职责任务:1、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工作;2、开展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工作;3、实施免疫规划工作;4、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任务;5、开展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干预工作;6、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食源性疾病控制工作;7、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工作;8、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9、开展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工作;10、开展实验室检验检测与评价工作;11、开展科研和国际合作项目工作;12、开展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13、提供其他社会公益性公共卫生服务;上海市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通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策略与措施,及时、科学、规范地开展卫生应急,成功处理非典、霍乱等传染病暴发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地震、干旱、洪水等救灾防病工作,预防和控制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健康、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发挥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中山西路13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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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预防医学会(重庆市职业病省级再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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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预防医学会(重庆市职业病省级再鉴定机构)

    活跃度:0.751552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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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预防医学会是我市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公益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推进我市预防医学科技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市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为促进我市公共卫生和预防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发展,促进重庆市社会、经济发展,为提高全市人民的健康水平作贡献。学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预防医学领域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医学科学技术决策论证,维护预防医学工作者的权益等。 重庆市预防医学会成立于1988年。重庆直辖后,于2002年3月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学会领导班子,学会历任会长:司明勋、吴昌培、贾庆良。学会挂靠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遵照学会《章程》,设立了组织、学术、科普、继教等4个工作委员会和公共卫生管理、流行病学、卫生检验等20个专业委员会。学会坚持“以学术活动为中心,以社会效益为准则”,坚持“内强素质、形象”,坚持“依靠专家,民主办会”的原则,团结广大预防医学工作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发展预防医学科技事业的方针政策,起好学会承上启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与时俱进、无私奉献,充分发挥学会“三主一家”,即做学术交流的主渠道,科普工作的主力军,国际民间交流的主要代表和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的作用,为重庆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做出了显著贡献。目前,学会拥有单位会员115个,个人会员3300多人,会员涵盖市内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科研院校等预防医学各专业和单位,已形式组织健全、学科齐备、队伍壮大、人才荟萃,能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广大预防医学工作者的学术团体。2004年被国家民政部和重庆市民政局分别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重庆市优秀社会团体”荣誉称号,系2004、2006、2008三届重庆市科协“三星级学会”。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8号( 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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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徽省医学会(安徽省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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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医学会(安徽省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中心)

    活跃度:1.718120805%

    ★★★★★

    安徽省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安徽分会)成立于1947年4月1日,是在中华医学会合肥分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过几代医学界同仁的不懈努力,坚持学会宗旨,加强自身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推动我省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做了大量开创性、有益性的工作。安徽省医学会2017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有常务理事32人,理事115人。医学会现拥有26家团体会员单位,85个专科分会及27442名个人会员。主要开展组织建设、学术交流、科普宣传、继续医学教育、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科技评审等工作。本会业务范围(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密切学科间、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电子音像制品。(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医学科技知识,提高医学科技业务水平。(四)参与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及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五)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等医事鉴定工作。(七)开展医学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开展临床应用新技术的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八)发展与国(境)外医学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开展与国际、台港澳地区医学学术交流与合作。(九)开展医药卫生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十)评选奖励优秀医学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设立“安徽医学科技奖”。(十一)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十二)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十三)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与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十四)开展学风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工作。(十五)承办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任务。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合肥市龚湾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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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医学会(山东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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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医学会(山东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活跃度:0.69251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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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医学会成立于1931年,是由全省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依法登记成立的学术性、非营利性法人社团,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卫生健康事业、医养健康产业的重要社会力量。业务主管单位为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接受山东省卫健委、中华医学会的业务指导,接受山东省民政厅登记管理。 山东省医学会是全省医学科技工作者之家、医生之家,聚集了全省最优秀的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会现有在册会员4万余人,专科分会112个,多学科联合委员会14个,会员覆盖全省,是我省医药卫生领域历史最为悠久、工作最为活跃、影响最为深远的学术团体。连年被省民政厅评为先进社会组织,被省科协评为学会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省民政厅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山东省医学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二)编辑出版医学学术、技术、信息、科普等各类期刊,图书资料及音像制品;(三)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组织会员和其他医学科技工作者学习业务,不断更新会员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科技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开展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四)开展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医学卫生知识水平,增强自我保健能力;(五)发展同国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联系及交往,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六)开展医学科技及临床应用新技术评价和论证工作,开展医学科技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卫生科技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七)开展医药卫生科学技术的咨询服务活动,举办医药卫生科技展览,大力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八)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医学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普作品,评选山东医学科技奖;(九)向党和政府反映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权益,举办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和活动;(十)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病残儿医学鉴定、司法鉴定等相关医学鉴定工作;(十一)发现、推荐和培养优秀医学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医学科技活动中成绩优异的会员和在学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会工作人员,宣传、奖励医德高尚、业务精良的医务人员;(十二)开展学风和医学伦理道德建设工作;(十三)参与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及专科医师培训、考核等工作;(十四)承办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转移和委托的工作任务。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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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医学会(黑龙江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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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医学会(黑龙江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活跃度:0.566789668%

    ★★★★★

    项目名称:对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承办机构:黑龙江省医学会(黑龙江省省级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受理机构: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理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40号省公共卫生大厦 815房间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职业病鉴定需当面提交以下材料: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原件);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3.职业史、既往史证明(复印件);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印件);6.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复印件);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2021年1月4日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作出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黑龙江省医学会(中华医学会黑龙江分会)黑龙江省医学会又名中华医学会黑龙江分会,成立于1961年,隶属黑龙江省卫生厅,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省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之家,是发展我省医学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学会内设机构有学术会务部、编辑部、医鉴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科技评审部、广告发行部、财务科、办公室,有专职编制39人。同时,学会也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省科协、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黑龙江省医学会至今已召开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下设73个专业委员会,共有会员31310人。建会以来,特别是近10年,学会在杜广洲秘书长和学会班子带领下,广大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团结奉献,使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和较大进步医学|教育网整理。学会强化和坚持办会宗旨,以民主和服务为立会之本,以学术活动为主旋律,形成组织管理规范,学术活动高效,期刊编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科技奖评审、医用设备人员培训等各项工作共同发展的崭新局面。学会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社会组织、全国优秀医鉴工作者、全国省级学会之星等荣誉称号,2010年4月被中华医学会授予“先进地方医学会”荣誉称号。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场街40号省公共卫生大厦 815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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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学会(宁夏医学会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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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学会(宁夏医学会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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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医学会简介  一、名称:宁夏医学会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640000MJX155685Y  业务范围:承接学术会议,出版医学期刊,学术咨询服务,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医学科技评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开展科普宣传。  办公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  审批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  业务主管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业务挂靠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  宁夏医学会原名称为“中华医学会宁夏分会”,是中华医学会的地方机构。1992年改制后全国统一改称为地方医学会。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后不久,1959年10月成立了宁夏医药卫生学会筹备委员会,1961年8月经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正式成立了中华医学会宁夏分会,并经注册成为独立法人单位,自治区科协为业务主管单位,自治区卫生厅为挂靠单位。1966年停止活动,1979年5月恢复工作。1979年6月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历经数届至2019年12月召开了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宁夏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现任会长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田丰年,秘书长为宁夏医药卫生学会服务中心主任刘奇杰(兼)。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奇杰同志为法人代表。第八届理事会共有理事117名,其中,常务理事39名。常务理事中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含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设副秘书长2名。现在有67个专科分会,6299名个人会员,59个单位会员。  宁夏医学会历届理事会会长、秘书长名单:  第一届理事会会长:苏厚润 秘书长:谢国林(1961.8-1979.4)  第二届理事会会长:苏厚润 秘书长:丁素石(1979.5-1984.4)  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丁素石 秘书长:邹伯埙(1984.5-1988.10)  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徐彦振 秘书长:鹿治洲(1988.11-1993.11)  第五届理事会会长:马成义 秘书长:秦长德(1993.12-2000.6)  第六届理事会会长:马玉章 秘书长:马自云(2000.7-2003.3)  秘书长:朱桂林(2003.4-2005.7)  第七届理事会会长:马玉章 秘书长:朱桂林(2005.8-2006.11)  会长:刘天锡 秘书长:蒋兴国(2006.12-2019.12)  第八届理事会会长:田丰年 秘书长:刘奇杰(2019.12--------)  三、宁夏医学会办事机构组织结构:  学会管理部(组织管理、学术交流、继续医学教育、科普宣传), 期刊与科技评审部(宁夏医学杂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  四、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是学会的生命线。近年来,每年举办有影响、有规模、有水平的品牌会议达30场次,发挥了学术交流的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学会平台,引领学科发展,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方法,每年邀请临床医学院士和知名专家来宁讲学,极大地提升了宁夏医学的发展速度。以继续医学教育为主体,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为本,每年举办专题学术交流100余次,通过手术直播,视频教学,让基层医生不出家门就可以得到知名专家的专业指导。 利用专科分会优势, 将学术活动延伸到基层,每年带领不同专业的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手把手帮扶教育达30余次。充分利用国内国外各类宣传日进行专题科普宣传,深入社区开展义诊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同时发挥宁夏医学会网站窗口作用,发布政策、学术、技术信息。搭建《宁夏医学杂志》、《宁夏卫生》、宁夏医学会网站、《宁夏医学会会讯》、“两奖”评奖和科普平台,为广大会员提供科技中介服务活动。是党和政府联系我区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促进我区医学科学技术的重要社会力量。  四、承接政府职能情况  承接政府职能是学会重要的工作内容。近年来随着卫生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学会先后承接了多项政府转移职能。1996年承接了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人员业务能力考核工作。1998年承接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继续医学再教育工作。 2002年9月起先后承接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职业病鉴定的工作,成立了“宁夏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2005年经自治区科技厅批准,设立了“宁夏医学科技奖”和“宁夏医学优秀论文奖”,为宁夏卫生系统医学科学研究最高奖项。该奖项每年评奖暨颁奖一次,现已开展到第九届。  五、承担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积极参加自治区科协,自治区民政厅主导,政府出资项目的申报。 2017年宁夏医学会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白内障超声乳化复明技术服务宁夏贫困老年性白内障患者的推广示范项目”获得立项,获批项目支持资金50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配套资金10万,宁夏医学会眼科学分会依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医院眼科医院,从区内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下岗职工中筛选230名老年白内障患者进行免费治疗。  六、承接承办政府委托其他事项  2013年和2015年,积极承办自治区政府、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自治区卫计委)委托“中华医学会院士专家宁夏行”活动和“中国.阿拉伯国家论坛”卫生分会场活动。积极承接宁夏科协大型会议,以分会场形式成功举办“医学青年科学家论坛”和“骨与关节健康论坛”。2009年接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自治区卫生厅)委托,承接医疗机构二类技术准入的评审工作。于2008年在主办《宁夏医学杂志》科技期刊的基础上,承接《宁夏卫生》双月刊,使其成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自治区卫生厅)的政治喉舌。  七、取得的荣誉  宁夏医学会成立59年来取得的成绩。1992年被民政厅评选为“先进社团”;1993年被中国科协评为“全国地方科协先进学会”光荣称号。2003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先进学会二等奖”;2004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先进学会二等奖”;2006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全区科协工作先进学会”光荣称号;2009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全区先进学会”光荣称号;2009年被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科协授予“自治区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09年宁夏医学会被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科协确定为全区科技社团创新发展工作试点单位。2009年、2011年、2012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全区先进学会”光荣称号。2012年通过自治区民政厅评审,授予“5A”级社会组织,同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创新发展贡献奖”。2015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学术交流示范学会”。2019年被自治区科协授予“全区先进学会”光荣称号。  宁夏医学会新一届理事会将在田丰年会长的领导下,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全面开创学会高质量发展的局面,更好地服务于宁夏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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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预防医学会(天津市职业病鉴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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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预防医学会(天津市职业病鉴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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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预防医学会天津市预防医学会成立于1988年5月,是由全市从事预防医学(包括疾病控制、卫生、保健、科研、教学等)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下设17个分会,包括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儿少卫生、卫生检验、消毒、医院感染控制、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卫生统计与信息及社会医学等17个分会。现任会长张柏捷,副会长王栩冬、王撷秀、顾清、杨文秀、黄国伟,秘书长郝蕾。本会受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天津市社团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中华预防医学会的业务指导。本会业务范围:(一)促进和开展预防医学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问题的探讨和科学考察等活动;(二)大力普及预防医学知识,提高“预防为主”的认识,增强全民的预防保健意识,提高各族人民的健康水平;(三)编辑出版有关预防医学的综合性和专科性学术期刊、科普刊物、书籍及科技信息资料;(四)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医学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帮助会员及广大预防医学工作者,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五)承办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预防医学科学技术项目的论证和评估、科技成果的评审、技术标准的编审、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六)发现和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评选、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和学术论文及科学普及作品,医'学教育网l整理评选表彰学会优秀工作者和先进集体;(七)大力开发和推广预防医学科学技术成果,积极向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促进预防医学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经济实体;(八)组织评价、推荐、各种卫生保健产品、用品;积极组织国内外卫生保健产品展览;积极与企事业单位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科技活动;(九)积极主动地为政府部门制订卫生防病、预防保健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立法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十)热心为会员服务,向政府反映会员和预防医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十一)加强同世界各国及地区的预防医学学术团体和预防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学术交往,开展国际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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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鞍山市医学会办公室(马鞍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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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医学会办公室(马鞍山市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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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鞍山市医学会地址设在长江十大港口之一,是中国重要的钢铁流通基地(马鞍山),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局科教科,联系人是郑建国,主要经营卫生科普宣传、推广医学科技成果等,单位注册资本未提供,在职员工650名医学|教育网整理。主营产品:卫生科普宣传、推广医学科技成果等单位注册地址:安徽马鞍山市卫生局科教科联系人:郑建国邮政编码:243011员工数量:650(人)

    产品:0优惠活动:0学术交流:0条 服务类型:【鉴定】

    马鞍山市江东大道849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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