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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问题
  • 职业病目录是哪个政府部门确定的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8/16 17:54:02

      职业病目录是多个部门制定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不是一个行政部门能确定的,它涉及到很多方面的问题。它会涉及到安全生产,劳动者权利的保障。《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版)第二条作出了这项规定。


      职业病目录不由工会、安监总局制定


      除了规定哪个部门来确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还规定了“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的网友误读为工会组织也参与确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是不正确的。


      有的网友认为安全监督生产部门要参与确定,但根据新的职能划分,安全监督生产部门的职业健康职能已经移交给国家卫健委。


      职业病目录一直在变化


      1957年我国第一次规定职业病,当时将职业病确定为14种。1987年增加了一些病种,增加到9类99种。之后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行业不断增加,工种增加,遇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也随之增加。1987年版职业病目录在历经十余年后,已经不适应新形势,于是在2013年又制定了一个新版本。2017年,国家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了最新版本的《职业病的分类与目录》,沿用至今。


    关键词:职业病目录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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