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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女工三氯乙烯中毒死亡的启示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6/16 17:53:04

      2005年2月1日,宁波某光学有限公司一女工发生三氯乙烯中毒死亡。该企业赔偿其家属30万元,并被处行政处罚20万元,停业整改三个月。三氯乙烯是一种剧毒物质,是一种无色挥发的液体,气味与氯仿相似。机会不溶于水,与醇、醚等有机溶剂混溶,易燃、易爆。在紫外光照和燃料加热下可生成光气、一氧化碳和氯化氢有害气体。


      企业面对这样的剧毒物质,一定要做好防范,一旦出事可能就是生命的代价。该女工中毒的原因有几方面。


      一是生产车间全封闭,采用中央空调,无通风排毒设施。车间生产环境浓度远远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三氯乙烯浓度测定结果:396.7mg/m3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即使三氯乙烯浓度不超标,生产车间也必须有通风排毒设施。


      二是该女工个人的防护工作没有做到位。她手工操作直接接触,没有防护措施,三氯乙烯可以经过皮肤吸收,于是她被三氯乙烯从皮肤渗透中毒。


      三是劳动者出现症状未及时治疗和脱离工作岗位,导致病情加重,死亡。如果救助及时,劳动者也许还能挽救生命。


      四是企业没有告知劳动者她所从事的工作的危险性,让劳动者掉以轻心。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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