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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温州市鞋厂苯中毒事件的启示是什么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6/11 17:27:39

      2002年2月26日,浙江温州市某鞋材加工厂工人陈某开始从事鞋底清洗工作,6月6日出现鼻出血、牙龈出血症状,即回老家休养。陈某老家是湖南。因症状不断加剧,7月14日陈某前往医院治疗,入院后7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医院诊断结果为急性再生障碍性贫血并发颅内出血而致死。经温州市职业病诊断小组诊断,陈某系职业性苯中毒死亡。


      苯是一种剧毒物质,是法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引起急性苯中毒或者慢性苯中毒,急性中毒主要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症状,轻者酒醉状,伴恶心,呕吐,步态不稳,幻觉,哭笑失常等表现,重者意识丧失,肌肉痉挛或抽搐,血压下降,瞳孔散大,可因呼吸麻痹死亡,个别病例可有心室颤动。


      慢性中毒除影响神经系统外,还影响造血系统,神经系统最常见的表现为神经衰弱和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综合征;个别病者可有肢端感觉障碍,出现痛,触觉减退和麻木,亦可发生多发性神经炎,造血系统损害的表现是慢性苯中毒的主要特征慢性苯中毒可能导致苯所致白血病。


      鞋材加工厂产生这起事故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原料使用不当,工人陈某使用的清洗液中含有40%的纯苯(剧毒)。原本工厂应该提供无毒的清洗液。


      二是作业环境不达标,该厂无有效的通风排毒设施,车间生产环境苯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达29.6倍。


      三是没有做好危害告知工作,工厂与陈某的劳动合同中没有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职业危害的告知内容。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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