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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宝安某玩具厂女工二氯乙烷中毒的启示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5/8 17:38:01

      2000年10月10日,宝安某玩具厂多名女工不适,送医后被诊断为二氯乙烷中毒。具体事发经过是,2000年9月底,宝安某玩具厂接到一批手摇铃玩具加工订单,工厂安排14名女工完成这项订单。她们负责的具体工序是粘合,使用的是ABS514。在女工被送医治疗后,有12人完全康复,另1人(黄某)昏迷15天后才救醒。


    二氯乙烷中毒


      2001年2月14日,黄某被转到广东省中毒急救中心治疗,知道2004年6月4日才出院。玩具厂支付了黄某医疗期间的费用27.6万元及伙食费1.5万元约29万元。从2004年4月开始,黄某家属会同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的律师分别到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工伤认定事宜。但是社保局工作人员认为黄某的职业病诊断书是2000年开具的,错过了工伤认定的时效,只能通过协商解决。2004年6月3日,由黄某父亲、妹妹及其委托律师与玩具厂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协议书》,也就是老百姓常说的“私了”。


      《协议书》规定,玩具厂补偿黄某各种工伤补偿共计人民币19万整,交通费2000元整。并且《协议书》规定,以后任何一方都不能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这份协议书由黄某父亲及其委托律师签名。


      但在这之后,黄某于2004年7月再次申请工伤认定,劳动部门认定黄某属工伤,并且被评定为三级伤残,且需二级护理。黄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玩具厂给她支付各种赔偿共计49.5万元,减除已经支付的10万元,还应支付黄某39.5万元。法院裁决,支持黄某的主张。


      法院认为工厂没有办理工伤保险有过错,私了的协议的赔偿金额与黄某应得的赔偿金额差距太大有失公平。


      本次事件主要给了我们三方面的教训,一是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违法了法定义务,应该承担后续的赔偿责任。二是劳动者要在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后,应当及时地申请工伤认定。三是企业使用粘合剂的时候,要了解它的毒性,不要随便使用。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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