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PROBLEM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职责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4/22 17:49:4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要职责
1.职业健康保障责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配备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责任,落实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危害项目报告责任,及时、如实向职业卫生监管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5.职业病危害检测责任,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职业病危害告知责任,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并通过劳动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识和提供中文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7.培训教育责任,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
8.健康监护责任,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事故处理责任,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10.特殊劳动者保护责任,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1.举证责任,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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