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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4/17 17:41:47

      


      目录


      1、何为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2、劳动保护的目的和意义


      3、职业安全卫士的目的和意义


      4、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分类以及防止措施


      劳动者权益


      定义:劳动者作为人力资源的所有者,在劳动关系中,凭借从事劳动或从事过劳动这一客观存在获得的应享有的权益。


      基本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等。


      应用学科:资源科技(一级学科);人力资源学(二级学科)


      劳动保护:是国家和单位为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采取的立法、组织和技术措施的总称。


      劳动保护的基本内容:


      ①劳动保护的立法和监察。主要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


      一是属于生产行政管理的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班加点审批制度、卫生保健制度、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及特殊保护制度;


      二是属于生产技术管理的制度,如设备维修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②劳动保护的管理与宣传。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③安全技术。为了消除生产中引起伤亡事故的潜在因素,保证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在技术上采取的各种措施,主要解决防止和消除突然事故对于职工安全的威胁问题。


      ④工业卫生。为了改善劳动条件,避免有毒有害物质危害职工健康,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在生产中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的总和。它


      主要解决威胁职工健康的问题,实现文明生产。


      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⑥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不包括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内容。


      劳动保护的目的:


      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工作条件,消除和预防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伤亡、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保障劳动者以健康的劳动力参加社会生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劳动保护工作的意义


      保护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方针,是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发展生、促进经济建设的一项根本性大事,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劳动保护是中国共产党和我们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


      (二)劳动保护是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


      职业安全卫生:(国内也称“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是安全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之一,通常是指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称为职业安全与卫生


      职业安全卫生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有思想教育、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思想教育包括思想认识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思想认识教育主要是通过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规方面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的政策水平,正确理解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使管理人员和职工懂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保障安全生产。


      2、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教育包括生产技术知识:基本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和专业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生产技术知识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生产技术过程、作业方法或工艺流程、产品的结构性能,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的性能和知识,以及装配、包装、运输、检验等知识。基本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是指企业内特别危险的设备和区域及其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有关电器设备的基本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的作业防护;一般消防规则;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伤亡事故的报告办法等。专业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是指某一特殊工种的职工必须具备的专业职业安全卫生技术知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起重机械、防爆、防尘、防毒、瓦斯检验、机动车辆驾驶等专业的安全技术及工业卫生技术知识。


      3、典型事故教育:是结合本企业或外企业的事故教训进行教育,通过典型事故教育可以使各级领导和职工看到违章行为、违章指挥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提高安全意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


      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职业安全卫生目的:基本与劳动保护是一致,保障劳动者以健康的劳动力参加社会生产,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针对的对象是人的防护,而不是环境的保护。


      特征


      1.普遍的适用性


      审核规范适用于任何规模和类型的用人单位,并适用于各种地理、文化和社会条件。因此,审核规范具有广泛的适用性。不同的用人单位可以审核规范为一般原则,根据其自身情况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要素的要求,使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更好地满足其安全健康管理的实际需要。


      2.很大的灵活性


      希望实施OSHMS的用人单位范围广泛,他们的技术和经济条件不同,因此灵活性是OSHMS审核规范的必然特点。实施OSHMS的目的是帮助用人单位改进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审核规范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系统地进行要素管理和承诺兑现的方法,要求用人单位在建立OSHMS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承诺。


      3.实施的系统性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强调结构化、程序化、文件化管理手段。首先,它强调组织机构方面的系统性——要求在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不仅要有从基层岗位到最高管理层之间的运作系统,同时


      还要有一个监控系统。其次,它要求组织实行程序化管理,从而实现对管理过程的全面的系统控制。


      4.未对用人单位提出绝对的绩效要求


      审核规范中要求用人单位在其职业安全健康方针中作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持续改进、事故预防与保护员工安全健康的承诺,其他要素中没有提出用人单位职业安全健索绩效的绝对要求,不包含任何劳动条件、危害治理技术与水平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的技术水平和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水平可根据用人单位的自身状况确定,因而两个从事类似活动、却具有不同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的用人单位,都可能满足审核规范的要求。此外,用人单位实施OSHMS时,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提出OSHMS绩效的指标要求,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审核规范本身主要着重于系统地采用和实施一系列管理手段,并未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与方法要求。用人单位根据审核规范建立OSHMS,并不意味着不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应以现状为绩效改进的基础,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所要求的持续改进机制来实现风险控制的完善,以求得最佳的安全健康管理效益。


      5.遵循自愿的原则


      不改变用人单位所承担的法律责任OSHMS是用人单位进行安全健康系统化管理的一种工具,OSHMS审核规范的目的在于规定并运用有效的管理机制,帮助用人单位实现其职业安全健康目标,不是强制性标准。各类用人单位是否执行OSHMS审核规范,是否建立和保持职业


      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否进行OSHMS认证都取决于用人单位自身的意愿,不能以行政或其他方式要求或迫使用人单位实施,实施过程中也不应改变用人单位原有的法律责任。相反,用人单仕在实施审核规范时应以我国的国家、地方、行业等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为基础,从对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传达、评价等环节来实现对其遵守的承诺。


      劳动保护与员工职业安全卫生体现:


      一、伤亡事故:


      二、职业病备注国家目前修订为9类99种


      伤亡事故、职业病共同处就是危险、危害因素


      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是指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危险、危害因素:区别体现在客体对人体不利作用的特点和作用上;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或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可能成为危险因素。


      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性


      危害因素:强调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


      2、防护缺陷;


      3、电危害;


      4、噪声危害;


      5、振动危害;


      6、电磁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


      7、运动物危害;


      8、明火;


      9、能造成灼伤的高温物质;


      10、能造成冻伤的低温物质;


      11、粉尘与气溶胶;


      12、作业环境不良;


      13、信号缺陷;


      14、标志缺陷;


      15、其他物理性危险和危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①易燃易爆物质—气体、液体、固体、粉尘与气溶胶;


      ②自燃性物质—如钠(Na)、黄磷(P);


      ③有毒物质—有毒气体、液体、固体、危害因素粉尘与气


      溶胶;


      ④腐蚀性物质—腐蚀性气体、液体、固体、其他物质;


      ⑤其他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3、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①致病微生物—细菌、病毒、其他致病微生物;


      ②传染病媒介物;


      ③致害动物;


      ④致害植物;


      ⑤其他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4、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①负荷超限(体力、听力、视力、其他超负荷超限);


      ②健康状况异常;心理、生理性


      ③从事禁忌作业;


      ④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⑤辨识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辨识错误、其他辨识功能缺陷;


      ⑥其他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5、①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②操作失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失误;


      ③监护失误;


      ④其他错误;


      ⑤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参照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将危险因素分为16类:


      1、物体打击:指物体在重力或外力作用下运动,打击人体造成


      人身伤亡事故;


      2、车辆伤害: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上引起的伤亡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


      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


      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座)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6、淹溺:包括高处坠落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物理


      灼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


      10、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


      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


      11、放炮:是指爆破作业中发生的伤亡事故;


      12、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


      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3、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接触引爆能源时,发生的爆炸事故;


      14、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轮胎爆炸等;


      15、中毒和窒息:包括中毒、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


      16、其他伤害:是指除上述以外的危险因素。


      参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


      ①生产性粉尘;②毒物;③噪声与振动;④高温;⑤低温;


      ⑥辐射;⑦其他危害因素等七类。


      事故预防对策的设计实施要求


      针对性:是指针对行业的特点和辨识评价出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产生危险、危害后果的条件,提出对策。


      可操作性:提出的对策是技术上、时间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能落实和实施的;


      合理性:不超越项目(或当时)的经济、技术水平,不按过高的指标提出事故预防对策。


      符合性:对策应符合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的要求(各行业均有)。


      事故预防对策


      涵义:是组织采取的消除、预防和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整个生产、劳动过程安全与卫生的对策;


      职业安全预防对策;


      改进生产工艺过程,实行机械化、自动化;


      预防性的机械强度试验—保证机械设备、装置及其主要部件的机械强度达到安全要求(例如:蒸汽锅炉及主要附件,受压容压,起重机械,高速砂轮等)。


      电气绝缘检验—电气设备的绝缘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而降低或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对安全构成威胁,必须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验。


      职业卫生预防对策


      职业危害的预防,应优先采用无危害或危害性较小的工艺和物料,减少有害物质的泄露和扩散;


      尽量采用生产过程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装置和自动监测、报警装置和连锁保护、安全排放等装置,实现自动控制、遥控或隔离操作;


      尽可能避免、减少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接触产生有害因素的设备和物料。


      防毒、防窒息对策


      物料和工艺——以无毒、低毒的工艺和物料代替有毒、高毒工艺和物料。


      生产装置密闭化、管道化,尽量实现负压生产,防渗漏、外逸毒物;


      生产过程自动化、机械化、程序化,作业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毒物;通风净化——全面通风换气,局部排风,局部送风;净化处理,合理排放;


      设事故处理装置、应急防护设施和急救室、急救站(炼钢厂的爆气救护站);


      其他措施,实现隔离,遥控操作,快速检测,自动检测,超限警报,防缺氧窒息和中毒窒息。


      噪声和振动控制措施


      消除、减少噪音源:1、选用低噪声设备;


      2、减少冲击性工艺和高压气体排空工艺;


      3、机械化、自动化工艺,实现远距离监视操作


      噪声源的平面布置:


      1、噪声源相对集中,低位布置,利用地形,隔挡噪声


      2、噪声源周围安排对噪声不敏感的辅助设备和绿化带;


      3、噪声敏感区与低噪声区设置隔声屏障,保护防护间距。


      4、采用隔声、消声、吸声和隔振降噪等综合控制技术措施。


      5、个人防护(耳塞、耳罩)和减少接噪时间及其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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