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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被诊断为噪声聋,想继续申诉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9/3/15 16:39:32

      网友咨询:本人2017年2月至2019年1月在某公司工作,岗位为冲压工,有很大的噪音危害因素,每月休息4天每天工作11小时,去年年底在职业病医院住院观察治疗,出院后遵医嘱依法申请职业病诊断,最终结果:不能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证明书上只有诊断结论,没有实验室检查结果,没有诊断依据,没有诊断日期只有我领取诊断结果的日期,诊断医生也是前期做声导抗检查的医生。提交职业病诊断申请时,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拒绝提供原件核对,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嫌疑,提供的同工种工人体检报告都是体检正常的,实际还有工人和我一样体检异常的没有提交。

      

      针对职业病诊断结论,我有如下疑问请教专家,希望专家解惑,谢谢!

      

      ①我是遵医嘱依法申请职业病诊断,用人单位也未提出未满3年的时间限制,诊断医生能否以未满3年作前置条件得出不能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的结论?

      

      ②本院给患者做检查的医生能不能做患者的职业病诊断医生?

      

      小编回答:根据《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噪声聋的诊断原则要求有“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但不局限于同一个公司。劳动者如果上一个公司也有接触噪声,可以累计。

      

      法律没有强制规定职业病诊断的医生和做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生是否能是同一个,但是如果劳动者对诊断结果有怀疑,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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