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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得了职业病怎么办?又是怎么申请赔偿?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8/2/5 10:44:06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职业病防治法》明文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我国2013颁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目前国家法定职业病包括10类132种。职业病诊断必须由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等都是职业病诊断的依据。

      如果患上职业病的职工,意味着自身健康和劳动能力遭受严重损害,依法应给予其工伤保险待遇。但对于职业病的认定,取证极为困难。职工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应当注意以几个下问题: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该去哪里鉴定?

      职工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在申请诊断时,要注意诊断机构是否具备种职业病诊断资质。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该提供哪些资料,劳动者没有这些资料,应该怎么办?

      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该提供自己的工作经历以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如果自己没有这些资料,应当让单位提供。担是在实践中,单位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往往不会提供这些资料。此时,我们职工还应提供工作证、工资条以及同事的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据,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还可以到当地的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由这些部门进行调查获得证据。

      申请赔偿指南:

      1、到用人单位开证明,去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诊断不服一方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可以进行市级和省级两次鉴定。

      2、拿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到统筹地区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对劳动关系有争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中止,先进行劳动仲裁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关系期间。

      3、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后,可到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并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一方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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