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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底怎样才算职业病,你真的造么?

    作者:职业病网 时间: 2018/2/2 10:04:59

           今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身为一名职业人,你知道到底怎样才算职业病吗?是不是医院都可以对职业病进行诊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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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特刊之不得不知的职业病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并不是任何与工作有关的疾病都能诊断职业病,我们这里指的职业病是一种法定的职业病。上文中小编的腰背肌肉骨骼痛和消化性溃疡并非由于在工作环境中接触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而且法定职业病的鉴定对患者的职业也是有要求,故不可认定为职业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版)》规定的职业病有: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132种。

      二,如何预防职业病?

      不管是尘肺病还是其他职业病,总的预防原则是一致的。职业病的预防应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用人单位是防治职业病的责任主体,而劳动者也要积极主动参与到职业病预防中,遵循“三级预防”的原则。

      三,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职业病的诊断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以上就是《到底怎样才算职业病,你真的造么?》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及需要,请访问中国职业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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