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2020/4/1 16: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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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实验研究中,同时采用自身对照和外对照两种对照方式。如先比较某厂、矿某项措施采取前后,某病的发生情况,再将其与采取该项措施的另一厂、矿的发病规律相比较,对该项措施的效果作出正确评价。
混合比较
指在实验研究中,同时采用自身对照和外对照两种对照方式。如先比较某厂、矿某项措施采取前后,某病的发生情况,再将其与采取该项措施的另一厂、矿的发病规律相比较,对该项措施的效果作出正确评价。
混杂因素
在病因学研究中,分析疾病与某致病因素的相互关系时,引起混杂偏倚的无关变量称为混杂因素。疾病的发生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在分析某种暴露因素对疾病发生的影响时,必须探究是否有其他混杂因素存在。混杂因素的特点为:1.必须是所研究疾病的独立的危险因子或效应修整因子;2.与所研究暴露因素有关,但不是暴露因素作用的结果;3.混杂因素与研究疾病有因果联系或通过其他因素与疾病产生因果关系,但不应是疾病因果链中的中间变量;4.混杂因素在人群中的分布与研究疾病的暴露因素的分布相关。混杂因素会造成暴露因素和所研究疾病之间相关关系的偏差,致使研究者过高估计暴露因素与疾病之间的任何一种相关,特别在所研究疾病和暴露因素之间不存在任何相关时,由于混杂因素的作用将使它们之间出现相关。
混杂偏倚
或称混杂,是指在流行病学研究中由于一个或多个潜在的混杂因素的影响,使得研究因素与疾病联系的估计结果受到歪曲。混杂偏倚在分析性研究和实验性研究中都可发生。为消除混杂因素的影响,可以在设计时采用随机抽样原则选择对象或加以配对,用盲法进行检查或调查,在分析资料时还可采用分层分析,标化法及多元回归分析法分析其混杂因素的存在。
文献下载:混合比较与混杂偏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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