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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乙烯及其职业危害

来源:职业病网2019/10/14 9: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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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
  • 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黏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婕、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珊。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

      苯乙烯:聚苯乙烯生产过程中接触单体苯乙烯。

      苯乙烯及其职业危害

      1)急性中毒

      

      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黏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婕、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珊。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

      

      2)慢性中毒

      

      常见神经衰弱综合征,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皮肤粗糙、缎裂和增厚。

      

      苯乙烯是可疑的致癌物。

      

      3)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齐格勒催化剂、硫酸、氯化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4)多元羟基化合物(如双酚A)和二异氰酸酯聚氨酯生产过程中可接触到多元羟基化合物(如双酚A)和二异氰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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