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2019/12/4 8: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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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安监总局40号令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一大类是化学因素,与危险化学品是有重合的地方的。
2011年的安监总局40号令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中的一大类是化学因素,与危险化学品是有重合的地方的。
安监总局40号令出台的背景是,随着化工行业迅猛发展,相继发生了墨西哥城液化石油气爆炸、印度博帕尔农药厂异氰酸甲酯泄漏等恶性重特大工业事故,引起各方面的高度关注,防范此类事故成为各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辨识与评估、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各方面要负的法律责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它的适用范围是: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评估、登记建档、备案及其监督管理。这里面生产、储存等都涉及到劳动者的安全,涉及到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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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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