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2019/12/2 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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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开始颁布以来,已经有十几年了。其间历经三次修改,那么这些修改带来了什么变化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开始颁布以来,已经有十几年了。其间历经三次修改,那么这些修改带来了什么变化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2000年官方统计的职业病已有11718例。但这个时候,我国还没有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法》的起草提上日程。2001年10月27日,第一版《职业病防治法》在全国人大会上通过,2002年5月1日正式施行。于是职业病没有相关法律的历史结束。
2011年,《职业病防治法》迎来第一次修改,修改内容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职能由卫生移交安监,职业病诊断方面修改内容。(专业医学内容,不做赘述)
该法第二次修改是在2016年,全国上下要求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于是原版中很多审批环节取消。
2017年,该法第三次修改,主要改变是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无需专门的认可,事中事后监管。
2018年,第四次修改,主要是把安监部门的职权移交给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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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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