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职业病网2019/11/26 9: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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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确定了最新版《职业病防治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用的就是这个版本。
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第四次修改,确定了最新版《职业病防治法》。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用的就是这个版本。
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跟以前的相比,改变了监督管理主体,原来负责监督管理工作的安监部门删除,改为卫生行政部门(国家卫健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本次修订之后,法律明确和取消相关技术支撑机构的资质认可。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资质认可,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只保留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可,明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职责
2019年《职业病防治法》还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职责,建立行政机关监管、职工参与、社会监督和企业负责的机制,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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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欧阳凝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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