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马鞍山市局办公室2020/9/11 9:2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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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与治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首次挥发性有机物摸底监测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与治理,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马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根据环保部《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时完成首次挥发性有机物摸底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站根据《全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和《安徽省2017年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重点项目表》确定了《马鞍山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名录》,共计17家企业被纳入名录当中,并于4月4日起开展了本辖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监测工作,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情况、监测信息公开情况及VOCs达标排放情况开展调查,监测结果已按要求于5月20日前上报省站。
通过此次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对于全市下一步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督性监测提供了依据,使全市能够有针对性的对大气污染进行治理。(2018-06-08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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